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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制定《长沙市建设人民满意城市2009—2011年工作纲要》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09年3月24日,市文明委2009年第一次全会审议并原则通过《长沙市建设人民满意城市2009—2011年工作纲要》(以下简称《工作纲要》),正式启动我市人民满意城市的建设。这是市委、市政府在巩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长沙城市形象、文明程度、和谐水平和幸福指数作出的重大部署,也是今后三年贯穿芙蓉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件大事。目的是通过建设人民满意城市,把长沙打造成为宜居宜业、民富民安的文明之城、和谐之城、活力之城、幸福之城,把芙蓉区建设成为繁荣、和谐、精美的现代之城。市委、市政府要求在建设人民满意城市过程中,坚持创建的过程靠群众参与、创建的实效请群众检验、创建的成果由群众共享,《工作纲要》的制定首先要广纳群言、广集众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真正做到符合时代特点、符合长沙实际、符合群众期盼,真正体现让人民满意的目标追求。为此,在前一阶段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自3月26日起至4月5日,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工作纲要》的具体内容请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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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望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围绕建设人民满意城市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等方面的内容,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宝贵意见,确保《工作纲要》更具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全区各界人士可通过电子邮件和来电来函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电子邮件信箱:cswmb@21cn.com;联系电话:8667114;来函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文明办收;邮编:410013,请在信封上注明“纲要征求意见”字样。 

  特此公告。

 

芙蓉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0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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