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芙蓉区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 文 号:芙政办发〔2019〕16号
  • 发布时间 : 2019-08-29     来源:芙蓉区门户网站     字体大小:

    隆平高科技园管委会、湘湖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机关各单位,市驻区垂直管理相关部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2018年第22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长政发〔2014〕4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时间 

      各相关部门、街道应早发动、早宣传、广覆盖,动员城乡居民按年度积极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并于2019年9月30日前基本完成2019年度基金征缴任务。 

      二、参保对象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本区户籍,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参保人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参保,不得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三、筹资标准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分14档,分别为每人每年100、200、300、400、500、600、700、800、900、1000、1500、2000、2500、3000元,各级各部门应动员城乡居民按较高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四、工作要求 

      (一)加大工作力度,优化缴费方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在户籍所在地参保。各街道要进一步强化宣传,提高群众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经办银行要切实改善硬件设施、优化服务,方便广大城乡居民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要广泛宣传发动城乡居民利用手机银行、POS机等现代信息技术缴费,对一些行动不便、不能利用现代手段缴费的群众,继续采取上门服务的形式进行征缴,确保征缴宣传不漏一人,居民应保尽保。 

      (二)做好基础工作,提升管理水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主动协调民政、银行等部门,进行业务数据共享,督促养老金申领对象及时办理社保卡或银行存折,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社会化发放率达100%。落实特别困难群体参保补助政策,将符合条件人员及时纳入政府代缴范围。积极做好数据统计分析,通过数据的定量分析,摸排应保未保对象,切实掌握城乡居保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做好档案规范化管理,建立参保登记、变更、缴费、待遇领取、转移接续、参保死亡人员等基础台账,做到分类清晰、管理妥当。 

      (三)优化服务方式,确保基金征缴。社会保险基金征缴部门要大力推行银行缴费、网上缴费、手机缴费平台等自主缴费方式,实现全区银行自主缴费率达98%以上。建立业务培训常态机制,组织好社区、村、组协办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一线经办人员的政策水平和经办服务水平,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基金征缴任务。

      (四)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完成任务。做好居民养老筹资工作是加强民生保障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各有关单位责任分解如下: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办理参保登记、身份信息变更、政策性补缴费额核定,并将明细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部门;负责社会保险参保扩面;负责做好缴费人权益记录;负责做好缴费人政策宣传工作;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政策业务、操作技能培训。 

      税务部门:负责社会保险申报受理、费款征收、会统核算等工作;负责将征缴明细信息及时传递给相关部门;协助做好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和政策宣传工作;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政策业务、操作技能培训。 

      各街道:负责做好缴费人政策宣传发动工作;督促城乡居民依法参保、积极缴费,应保尽保;负责做好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 

      经办银行:负责办理城乡居民银行端缴费业务;维护社保缴费智能POS机,完善实体+网上+自助+掌上等多种缴费方式,提供方便快捷的缴费服务。 

      各责任单位要切实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任务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工作纳入2019年度绩效考核,逾期未完成的将严格考核扣分。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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