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长沙市芙蓉区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文 号:芙政办发〔2020〕7号
  • 发布时间 : 2020-05-06     来源: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小:

    芙政办发〔20207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长沙市芙蓉区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隆平高科技园管委会、湘湖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机关有关单位,市驻区垂直管理相关部门:

    《长沙市芙蓉区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417


    长沙市芙蓉区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24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函〔201949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和前期改革成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更好更快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导向,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在完成《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函〔201917号)既定改革目标、内容以及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力争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统一”,进一步明晰权责关系,精简办事流程,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率。

    (二)改革内容。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改革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主要是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技术审查、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推动流程优化和标准化。

    (三)改革目标。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措施全面落地,初步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政府投资建设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100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的二次装饰装修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70个工作日以内。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理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

    二、统一审批流程

    (一)精简审批环节。精简审批事项和条件,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减少保留事项的前置条件。合并审批事项,对由同一部门实施的管理内容相近或者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整合为一个审批事项。进一步转变管理方式,对能够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方式替代的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协作事项;社会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调整为规划设计方案审批环节的内部协作事项,可以将用地预审意见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推行告知承诺制,暂未取得正式建设工程用地红线图、规划(规划依据图、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点、总图批复)相关手续的建设项目,在签订承诺书后可以先行召开专家评审会议,待相关手续补齐后下达正式批复文件。

    (二)规范审批事项。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统一审批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审批时限和法律依据。本着合法、精简、效能的原则,制定我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明确各项审批事项的适用范围和前置条件,实行动态管理。

    (三)合理划分审批阶段。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其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主要包括项目审批核准、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预审、用地规划许可核发等。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主要包括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施工许可阶段主要包括设计审核确认、施工许可证核发等。竣工验收阶段主要包括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等。每个审批阶段确定一家牵头部门,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由牵头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限定时间完成审批。根据我区实际,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由区发改局牵头,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牵头,施工许可阶段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竣工验收阶段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

    (四)分类制定审批流程。执行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指导图,同时可结合实际,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大小等,进一步梳理合并审批流程。

    (五)实行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实施长沙市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管理办法,将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审查,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实行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限时联合验收,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

    (六)推行告知承诺制。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制定并实施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及具体要求,申请人按照要求作出书面承诺的,审批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信用等情况直接作出审批决定。

    三、统一信息数据平台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与市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将审批流程各阶段涉及的审批事项全面纳入审批管理系统,杜绝体外循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具备“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在线并联审批、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等功能,在“一张蓝图”基础上开展审批,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区财政局要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整合建设资金安排上给予保障。

    四、统一审批管理体系

    (一)“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全面收集整合汇交各类规划与空间管控要素,明确“多规合一”包含的规划目录,形成数据目录。统筹整合各类规划,划定各类控制线,构建“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及时消除主要空间规划矛盾和差异,不断提高“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效率。

    (二)“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整合各部门分散设立的服务窗口,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加强政务大厅建设,完善线上线下“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的具体措施和运行规则,发挥服务企业群众、监督协调审批的作用。建立完善“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并联审批”机制,制定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综合服务窗口统一收件、出件,实现“一个窗口”服务和管理。

    (三)“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按照《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指南》,实行各阶段全区统一的“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建立对申请表单和申报材料清单的填报服务机制,主动告知申请人填报要求,不同审批阶段的审批部门依托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共享申报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四)“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全面落实各审批阶段“一次征询”“一单告知”工作机制。各审批阶段牵头部门依托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将申请表单推送至相关责任部门征询该阶段需要办理的事项,汇总后“一单告知”申请人。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配套制度,以及牵头部门负责制、协调机制、督查机制、“多规合一”协同规则、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等,并根据改革实践不断修改完善。

    五、统一监管方式

    (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适应的监管体系,制定并实施相关制度和监督检查方法,统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模式,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审批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对承诺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检查,承诺人未履行承诺的,审批部门要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并追究承诺人的相应责任。

    (二)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并实施红黑名单制度,明确应当列入红黑名单的情形,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平台,全面公开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的失信行为。

    六、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长沙市芙蓉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程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区长周春晖任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谭雄伟、副区长刘宪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区编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行政执法局、区数据资源中心、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日常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由朱卫东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余学武、彭亚军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相关部门要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区数据资源中心负责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工作。

    (二)严格督促落实。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列为政府督导内容,制定督导和评估评价办法,重点评估评价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和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等情况。

    (三)做好宣传引导。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和经验做法。加强舆论引导,做好公众咨询,广泛征集公众意见和建议等,增进社会公众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了解和支持,为顺利推进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

    《芙蓉区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长沙市芙蓉区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体要求

    主要任务

    落实措施

    责任单位(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其他为配合单位)

    1

    精简审批环节

    精简审批事项和条件,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减少保留事项的前置条件

    全面梳理各部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并提出所有审批事项的处理意见后报至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2

    下放审批权限,按照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原则,对下级机关有能力承接的审批事项,下放或委托下级机关审批

    全面梳理本地区、本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进一步研究明确下放或委托下级机关审批的事项,以及承接相关审批事项的审批部门、审批要求等后按程序报区委常委会审定,以政府令形式公布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相关单位抓好落实

    3

    精简审批环节

    合并审批事项,对由同一部门实施的管理内容相近或者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事例为一个审批事项

    进一步研究确定俣并审批事项目录,制度并实施审批事项合并办理的具体规定,明确审批主体、办事流程和完成时限等后报至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别牵头各自阶段有关工作,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汇总

    4

    进一步转变管理方式,对能够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方式替代的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协作事项

    进一步研究确定调整为政府内部协作的事项、管理方式和相关要求等后报至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

    精简审批环节

    社会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调整为规划设计方案审批环节的内部协作事项;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推行告知承诺制

    取消社会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环节,由规划设计方案审批主管部门在规划设计方案审批环节征求行政审批局意见,行政审批局不再单独审查审批。暂未取得正式建设工程用地红线图、规划(规划依据图、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点、总图批复)相关手续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在签订承诺书后可以先行召开专家评审会议,待相关手续补齐后下达正式批复文件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6

    进一步调整审批时序

    地震安全性评价在工程设计前完成即可,其他评估评价和取水许可等事项在开工前完成即可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由市级承担的职能按市级文件执行)

    可以将用地预审意见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7

    进一步优化市政公用服务办理环节

    将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提前到开工前办理,在工程施工阶段完成相关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市政公用服务单位依据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等办理报装手续,不得要求建设单位重复委托开展相应市政专业图纸设计工作

    区审改办牵头,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配合

    8

    规范审批事项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要求,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统一审批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审批时限和法律依据、本着合法、精简、效能的原则,制定芙蓉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明确各项审批事项的适用范围和前置条件,并实行动态管理

    1.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按要求将清理后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报至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形成区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经区审改办确认后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9

    合理划分审批阶段

    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其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主工包括项目审批核准、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预审、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等。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主要包括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施工许可阶段主要包括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其他行政许可、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办理或与相关阶段并行推进。行政审批、备案和依法由政府组织、委托或购买服务的技术审查、中介服务,以及市政公用服务报装等事项办理时间均计入审批总时限

    全面落实有关要求,督促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全面落实

    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指南》

    10

    分类制定审批流程

    按照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示范文本,执行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指导图

    执行长沙市政府投资、社会投资等不同类型工程的审批流程指导图

    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11

    可结合实际,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大小等,进一步梳理合并审批流程。简化社会投资的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对于带方案出让土地的项目,不再对设计方案和初步设计进行审核,将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合并为一个阶段

    执行《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指导图》

    12

    实行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

    制定并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管理办法,将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

    执行长沙市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管理办法,明确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方式和审查时限等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

    实行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限时联合验收,统一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

    执行长沙市“联合验收”管理办法,明确牵头部门、参与部门、验收标准、工作规划、办事流程和验收时限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等有关单位

    14

    对于验收涉及的测绘工作,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

    执行长沙市“多测合一”工作方案,并落实工作要求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15

    推行区域评估

    实施区域评估细则,在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推行由政府统一组织对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取水许可、洪水影响评价、重大工程气候可行性论证、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事项实行区域评估。实行区域评估的,政府相关部门应在土地出让或划拨前,告知建设单位相关建设要求

    执行长沙市区域评估细则

    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有评估内容的单位配合

    16

    推行告知承诺制

    制定并实施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及具体要求,申请人按照要求作出书面承诺的,审批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信用等情况直接作出审批决定

    制定并实施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明确告知承诺制的具体要求以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等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17

    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对已经实施区域评估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相应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落实任务要求

    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18

    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对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将审批流程各阶段涉及的审批事项全面纳入审批管理系统,杜绝体外循环,20199月底前实现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实现审批数据实时共享。研究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管理办法,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指导和监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具备“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在线并联审批、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等功能,在“一张蓝图”基础上开展审批,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以应用为导向,打破“信息孤岛”,并于2019年底前与“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及相关部门审批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全面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要求

    区数据资源中心、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牵头、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19

    区财政局要在“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事合建设的资金安排上给予保障

    落实“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的经费保障

    区财政局

    20

    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

    全面收集事例汇交各类规划与空间管控要素,明确“多规合一”包含的规划目录,形成数据目录

    收集事例本地区各类规划与空间管控要求,明确“多规合一”包含的规划目录、明确形成数据目录(各类空间规划图层信息等)、统筹收集处理汇交各类空间规划成果数据等事项完成的具体要求和时间节点

    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牵头推动落实

    21

    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

    制定项目生成办法,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加强“多规合一”业务协同,统筹协调各部门对工程建设项目提出建设条件以及需要开展的评估评价事项等要求,为项目建设单位落实建设条件、相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提供依据。加速项目前期策划生成,简化项目立项用地阶段有关审批手续,统筹安排项目实施计划

    1.执行长沙市项目生成管理办法,明确如何统筹协调各部门对工程建设项目提出建设条件以及需要开展的评估事项等内容,形成基于“一张蓝图”的“可研协同”和“多规协同”功能,简化项目立项用地阶段有关审批手续

    2.利用“可研协同”和“多规协同”,统筹安排年度项目,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年度实施计划

    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等有关单位推动落实

    22

    统筹整合各类规划,划定各类控制线,构建“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

    基本形成“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整合空间管控数据,明确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形成管控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和管控规则明晰的空间规划图,利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多规合一”功能策划生成项目

    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区发改局负责推动落实

    23

    及时消除主要空间规划矛盾和差异,不断提高“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效率

    依托“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完成差异图斑分析,制定消除空间规划矛盾和差异的工作计划,努力消除主要空间规划矛盾和差异,不断提高“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效率

    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牵头推动落实

    24

    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

    制定全区“一窗受理”的工作规程

    落实任务要求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其它成员单位配合

    25

    整合各部门和各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服务窗口,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并进驻当地政务大厅。要加强政务大厅建设,完善线上线下“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的具体措施和运行规则,充分发挥服务企业群众、监督协调审批的作用。建立完善“前如统一受理、后台并联审核”机制,综合服务窗口统一收件、出件、实现“一个窗口”服务和管理

    根据任务要求,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完善线上线下“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的具体措施和运行规则。建立完善“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并联审核”机制,制定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综合服务窗口统一收件、出件,实现“一个窗口”服务和管理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26

    细化制定并实施咨询辅导等服务规定,为申请人提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咨询、指导、协调和代办等服务,帮助申请人了解审批要求,提高申报通过率

    细化制定并实施咨询辅导等服务规定,为申请人提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咨询、指导、协调和代办等服务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27

    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

    制定发布《芙蓉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指南》,实行各审批阶段全市统一的“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动作模式

    结合已发布的《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指南(试行)》试行情况,制定并发布《芙蓉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指南》

    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抓好落实

    28

    一套机制”规划审批运行

    全面落实各审批阶段“一次征询”“一单告知”工作机制。各地各审批阶段牵头部门依托全市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将申请表单推送相关责任部门征询该阶段需要办理的事项,汇总后“一单告知”申请人

    全面落实各审批阶段“一次征询”“一单告知”工作机制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9

    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配套制度,以及牵头部门负责制、协调机制、督查机制、“多规合一”协调规则、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等,并根据改革实践不断修改完善

    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配套制度,以及牵头部门负责制、协调机制、督查机制、“多规合一”协同规则、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等,并根据改革实践不断修改完善

    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30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建立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适应的监管体系,制定并实施相关制度和监督检查办法,统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模式,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建立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适应的监管体系,制定并实施相关制度和监督检查办法,统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模式,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并根据改革实施情况不断完善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1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并实施红黑名单制度,明确应当列入红黑名单的情形,被告信用分级分类管理

    建立并实施红黑名单制度,明确应当列入红黑名单的情形,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

    发改局、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2

    依托工作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平台,全面公开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的失信行为

    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平台,全面公开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的失信行为

    区发改局牵头,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平台上依法公开失信行为

    33

    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

    执行长沙市中介服务和市政公用服务管理制度,实行服务承诺制,明确服务标准,办事流程和办理时限,规范服务收费

    执行长沙市中介服务和市政公用服务管理制度,实行服务承诺制,明确服务标准、办事流程和办理时限,规范服务收费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4

    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立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对中介服务行为实施全过程监管

    设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对中介服务行为实施全过程监管;制定并发布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35

    将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全面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实施统一规范管理,为建设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

    将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全面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实施统一规范管理,为建设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36

    强化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及时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要问题,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实施

    成立地方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工作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同志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的议事规则,研究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行装,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作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改革工作的协调组织和具体实施,建立工作制度,抽调与改革任务需要相适应数量的专门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37

    制定本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细化改革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按时保持完成任务

    落实任务要求

    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

    38

    加强沟通反馈和培训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建立上下联动的沟通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各相关部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督促指导各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

    建立上下联动的沟通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各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督促指导各地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其他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39

    要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采用集中培训、网络培训和专题培训等方式,并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申请人的业务培训,对相关政策进行全面解读和辅导,提高改革能力和业务水平

    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采用集中培训、网络培训和专题培训等方式,并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申请人的业务培训,对相关政策进行全面解读和辅导,提高改革能力和业务水平

    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40

    严格督促落实

    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工作列为区政府重点督导内容,研究制定督导和评估评价办法,重点评估评价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和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等情况,并将有关情况报区人民政府

    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列为区政府重点督导内容,研究制定督导和评估评价办法,明确督导和评估评价办法,明确督导和评估评价主体、内容、时间等

    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41

    区人民政府应加大对改革任务完成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办度,通过业务培训、调研督导、通报评估等形式,跟踪改革任务落实情况,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区人民政府应加大对改革任务完成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办度,通过业务培训、调研督导、通报评估等形式,跟踪改革任务落实情况,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配合

    42

    区人民政府综合调试督导各相关单位改革情况,并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

    综合调试督导各相关单位改革情况后按月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

    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有关单位配合

    43

    严格督促落实

    建立改革公开制度,将改革工作方案、审批流程图、审批事项清单、改革配套制度、评估评价标准、改革工作进度、评估评价和投诉举报核查情况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建立改革公开制度,落实有关要求

    区政府办公室、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

    44

    做好宣传引导

    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和经验做法。加强舆论引导,做好公众咨询,广泛征集公众意见和建议等,幸社会公众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了解和支持,为顺利推进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做好公众咨询、广泛征集公众意见和建议等

    区政府办公室、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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