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关于刘紫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隆平高科技园管委会、湘湖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机关各单位:
区人民政府决定:
刘紫陌同志任朝阳街道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易幸同志任芙蓉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其芙蓉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孙金益同志任区商务局副局长;
李毅同志任东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其隆平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李德傅同志任五里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其东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龙勇同志的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静同志的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邓尚初同志的区妇幼保健所所长职务;
免去邓国平同志的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马建超同志的区司法局定王台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邓志文同志的区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江凌同志的区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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