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公示(二批次)

发布时间 : 2022-05-17     来源:行政执法局     字体大小:

一、根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委托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对长沙诗琪水产品有限公司销售的牛蛙进行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局对该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本局对当事人开展执法检查。经现场检查,未发现抽检批次的牛蛙在售。经立案调查,上述抽检批次的牛蛙共购进了8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  

本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160元;2、罚款4000以上罚没款合计4160元。

二、根据长沙市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委托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对长沙市芙蓉区原创地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虾姑(皮皮虾)进行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Cd)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局对该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本局对当事人开展执法检查。经现场检查,未发现抽检批次的虾姑(皮皮虾)在售。经立案调查,上述抽检批次的虾姑(皮皮虾)共购进了60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履行了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

本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长沙市芙蓉区行政执法局

20225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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