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注销公告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下列社会团体经我局审核准予注销,现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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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住所 |
法定代表人 |
业务主管单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注销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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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长沙市芙蓉区会计学会 |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东路189号芙蓉区政府942房 |
陈晓红 |
长沙市芙蓉区财政局 |
51430102694028103Q |
2026.3.5 |
长沙市芙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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