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不予撤销长沙封神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事项告知书

发布时间 : 2026-03-06     来源:芙蓉区数据局(芙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字体大小:
申请人 谢薇
利害关系人 长沙封神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王乐平、王宗武
申请事项 谢薇向我局反映本人身份被冒用办理长沙封神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商事主体登记(备案),申请撤销长沙封神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中谢薇的股东身份。
被申请市场主体 长沙封神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证照类型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
证照编号 914301020950137356
登记时间 2014年3月14日
公示事项 长沙封神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于2026年1月7日注销。当事人申请撤销的事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或者可以撤销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拟不予撤销长沙封神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事项。
决定单位 长沙市芙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系电话 0731-84771318
联系邮箱 3168583917@qq.com
公示期 2026年3月6日至2026年3月13日
备注:相关市场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期内通过联系电话或者联系邮箱提出异议。

单位:长沙市芙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日期: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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