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 : 2026-04-03     来源:长沙市芙蓉区行政执法局     字体大小: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委托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对长沙市芙蓉区瑶妹食品店销售的肉桂进行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本局对该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本局对当事人开展执法检查。经调查查明,现场未发现该抽检批次的产品。经立案调查,涉案产品已全部销售食用完毕。鉴于当事人购进上述产品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不知道其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局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长沙市芙蓉区行政执法局

20264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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