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党的教育方针的丰富发展

发布时间 : 2022-05-10     来源:中共长沙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字体大小:

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对教育方针的内容进行了新的丰富和发展,提出了“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的要求。

2015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将教育方针规定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规定,把党的教育方针通过法律形式转化为国家意志。

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018年9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足基本国情,遵循教育规律,坚持改革创新,以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为工作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围绕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第一次提出了教育要“以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的“5个人”为工作目标,第一次提出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新要求,第一次提出了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人才培养的新思想,为我国教育发展指明了方向。

2019年3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的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强调,新时代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同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全面系统地提出了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的总要求,核心是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最具战略决定性意义的根本问题,规定了教育的性质、目标、任务和实现路径,为办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指明了方向,对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2021年4月,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条修改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再次将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为国家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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