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长沙市芙蓉区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2-01-21     来源:团委     字体大小: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共青团长沙市芙蓉区委员会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有效开展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相关规定制度适时完成了各项公开事项。一是明确责任。明确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承担领导责任。所有公开信息均严格执行三审制,确保每一条信息责任到人。二是主动作为。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利用芙蓉之窗、“芙蓉青年”微信公众号、“芙蓉区团委”官方微博渠道,扩大信息发布的覆盖面,提高信息公开影响力。三是突出重点。聚焦工作主线,做好重点工作的报道其他应公开的信息做到应报尽报。2021年,共发布工作动态50篇,相关通知公告4篇,政策文件3并按要求进行了财政预、决算公开。此外,团委属群团组织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等职能,无此公开内容。2021年收到0条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存在问题:信息报送主动性有待加强发布的政府信息还不够全面及时,不利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改进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注重政策学习,做好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梳理本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报送,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在按时按规报送的基础上,有侧重地报送重点、亮点工作,进一步提高报送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至2021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共青团长沙市芙蓉区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共青团长沙市芙蓉区委员会

2022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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