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4年,芙蓉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深化法治建设责任
区委、区政府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专题学习,健全常委会、常务会学法学典型案例制度,全年共开展学法学案例30余次。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全年研究部署法治督察、行政执法监督等重点工作6次。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带头报告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各街道79名党政负责人按要求进行年度述法。
(二)全面依法履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区政府认真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长沙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收集并确定“远大路沿线片区城市更新(二期)项目”等5项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主动对社会公布《芙蓉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确保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对全区32家单位统一购买服务,配备政府法律顾问,促进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2.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依法审查文件170件,其中区政府文件、会议议题材料159件,部门“三统一”规范性文件11件,出具法律审查意见300余条。印发《长沙市芙蓉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长沙市芙蓉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等11件规范性文件。对全区规范性文件定期清查、动态管理,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确认《芙蓉区农村集体土地拆迁按期倒房奖和按期腾地奖实施细则》到期自动失效,确认《关于芙蓉区重点水域常年禁渔的通告》等21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3.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区政府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沟通交流,增强服务意识。政府系统办理各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计65件,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三)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权力公正运行
1.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升级“一件事一次办”,打造的“集合登记和许可审批‘高效办成一件事’”入选长沙市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年为大碗先生、中百罗森、霸王茶姬等大型连锁企业集成高效办理50余件次分支机构登记和许可审批业务,进一步提升便民利企服务水平。
2.优化行政裁量权行使。全面升级柔性执法,进一步扩大“包容审慎”执法范围。制定的《从轻行政处罚清单》入选长沙市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该清单涉及从轻处罚情形共计111条,为市场主体提供了更加宽松的经营环境。
3.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城市管理、劳动保障、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全年办理各类行政处罚案件5016起,罚没金额共计724.04万元,其中6起案件入选应急部“互联网+执法”典型案件,15起案件入选省应急厅“打非治违”案例。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升执法工作质效
1.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督促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要求公示行政执法数据,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组织评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60宗。组织全区29个行政执法单位660余名工作人员参加执法考试,对调离执法岗位的28人的执法证件进行回收和注销,切实做到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汇编《芙蓉区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汇编(一)》,围绕安全生产类、拆除违法建筑类、房屋征收类等七个方面,撰写典型案例23篇,指导执法人员深入了解不同领域执法难点和重点,提高执法质效。
2.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制定《芙蓉区全面推行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扫码留痕管理实施方案》,实现“入企有依据—进企有扫码—结果有反馈—企业有评价”全流程闭环管理,健全“无事不扰、有呼必应”的涉企服务机制。印发《关于芙蓉区推行行政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事后核查工作机制的通知》,健全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事后核查监管机制。聚焦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方面开展执法监督,梳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7个,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确保问题整改见底清零。
3.发挥复议监督质效。全年行政复议案件直接纠错125件,纠错率22.77%。对行政复议纠错的类案问题,下发《行政复议意见书》《行政复议建议书》7份,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抓好整改,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五)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坚守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下好矛盾纠纷调处“先手棋”。全年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4521件,涉及金额4209.86万元。
2.释放复议调解柔性效能。将“行政复议+调解”贯穿于办案全过程,力争案结事了人和。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64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率96.7%,调解、和解154件,调和解率28.05%。
3.凝聚府院联动合力。强化司法、信访等行政部门与司法机关的协同配合,构建高效、协同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推进辖区浏城桥农贸市场(慧丰楼)产权纠纷、东方家园场民选举等遗留问题处理解决,全力守护民生与社会稳定。
(六)加大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1.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将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等法治实践全过程,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利剑护蕾”系列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2024年举办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周活动,融合了法治文艺演出、部门法律规章现场咨询和普法短视频等多种形式,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
2.合力构建“大普法”格局。凝聚各部门合力,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如:区人民检察院组建“心心向蓉”普法宣讲团,深入自贸区、企业、学校开展普法宣讲80余场次,受众4000余人。区教育局组织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法治主题班会、法治故事会等普法宣传活动。区司法局针对复议办案过程中发现辖区企业存在的生产经营风险,向企业制发《行政复议指导书》,通过以案释法助力企业守法经营。
3.数字赋能打造多维普法矩阵。依托“芙蓉发布”“芙蓉检察”“长沙芙蓉法院”“芙蓉公安”等新媒体平台,通过以案释法、编制普法顺口溜、拍摄法治宣传短视频等形式,让人民群众“听得懂、记得住、传得开、用得上”,以更接地气,更通俗易懂的方式为基层普法注入活力。
二、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不够健全。按照中央“加强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提高执法质量”的要求,我区街道一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与上级要求存在一定差距。执法监督与法治督察、政府督查和各类监督方式的协调衔接机制还有待建立与完善。
(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成果不够丰富。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打造法治政府建设“三类示范样本”的工作要求,我区仅有行政执法局获评市县政府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样本,目前在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样本和街道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样本还存在空缺。
(三)矛盾纠纷化解协作机制不够完善。当前矛盾纠纷化解形势严峻,存在一般性矛盾纠纷增量明显、涉征拆矛盾纠纷总量大、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存量突出、劳资纠纷及其他领域矛盾纠纷变量大等突出问题,虽建立了信息互通、会商研判、联合化解机制,但实践中还存在落实不够到位、配合不够紧密、化解合力不足等问题。
三、2025年度工作思路
(一)持续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统一部署,认真对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压实全区各单位主体责任,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二)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推进区直部门和各街道强化行政执法内部监督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和发挥执法监督平台作用,创新并丰富执法监督方式,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数字化、专业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建立执法监督与法治督察、政府督查和各类监督方式的协调衔接机制,以形成监督合力。
(三)积极培育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样本。持续巩固长沙市“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成果,进一步提升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水平,对标对表示范创建指标体系,培育推介我区法治政府建设中具有创新性、典型性、经验性的项目申报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档升级。
(四)推动法治督察工作走深走实。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利剑”作用,强化统筹协调,聚焦重点任务,对被督察单位开展深度法治“体检”。结合基层减负工作要求,创新法治督察形式,与区内其他督查检查做好结合文章,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法治督察取得实效。
(五)深化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推进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和法院法庭建立“三所一庭”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鼓励公益律所参与平安芙蓉建设,深化法治为民服务实践,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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