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17-03-07     来源:芙蓉区门户网站     字体大小:
2016年,芙蓉区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结合自身特点,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工作,创新形式,完善制度,取得明显成效。

  本年度报告包括2016年芙蓉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概述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在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区政府办公室始终坚持按“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科室和责任人,使信息公开工作步入常态化、规范化,形成了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一是明确责任,加强学习。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的要求,精心挑选配备信息公开信息员。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印发的相关文件,并结合信息公开的新要求、新做法,加强信息员的培训工作。并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信息公开工作,一名专干具体负责抓落实。同时,对政府办公室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规章制度、公开目录、发布内容等进行再次完善,加强监督,变被动为主动,变繁杂为精简,变拖沓为高效。 

  二是措施到位,严格监管。为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区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明确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员的通知》《芙蓉区新闻信息的基本规范和审核原则》,进一步明确职责,健全信息发布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发布程序,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同时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流程,坚持分管领导负总责,经法制办进行法制审查,办公室主任作为责任人把关审核后,交由办公室专职人员进行网上公开。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数。芙蓉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在2016年度通过“芙蓉之窗”政府门户网站共计主动公开的信息有237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情况。2016年公开机构信息18条、财政资金信息4条、工作动态183条、通知公告3条、政策文件28条、年度规划计划1条。 

  3、重点公开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职责和法定程序重点公开了政务活动情况、公共资金使用情况、政府机构和人事管理情况、工作动态、法规公文、计划总结、其他信息。按要求公开了芙蓉区政府办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芙蓉区政府办2015年部门决算说明、芙蓉区政府办2015年 “三公”经费决算表、芙蓉区政府办2016年 “三公”经费预算表。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6年度存在的不足主要是: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专栏栏目编排和内容设置有待进一步优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  

  2017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提供,定期发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二是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其他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可在芙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uro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731-84683088  84683099 (传真)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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