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公示(七批次)
一、长沙市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委托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长沙市芙蓉区翔翼生鲜店销售的生姜(洗)和本地辣椒进行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生姜(洗)中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本地辣椒中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本局对该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本局对当事人开展执法检查。经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店有涉案批次生姜(洗)和本地辣椒在售。经调查查明,该批次生姜(洗)和本地辣椒系当事人分别于2022年10月18日和2022年10月19日从长沙沃百食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当事人进货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索要了供货商资质证明材料和购进票据,并查看了产品快速检测报告。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
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二、长沙市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委托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长沙市芙蓉区东外滩张家菜园食品店销售的老姜和土仔鸡进行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老姜中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土仔鸡中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本局对该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本局对当事人开展执法检查。经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店有涉案批次老姜和土仔鸡在售。经调查查明,该批次老姜系当事人于2022年10月15日从长沙县黄兴镇陈善勋蔬菜经营部采购,土仔鸡系当事人于2022年10月16日从长沙县湘龙永胜家禽经营部采购。当事人进货时均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索要了供货商资质证明材料和购进票据,并查看了产品快速检测报告。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
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三、长沙市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委托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长沙市芙蓉区强友水果店销售的老姜和小米椒进行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老姜中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小米椒中镉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本局对该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本局对当事人开展执法检查。经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店有涉案批次老姜和小米椒在售。经调查查明,该批次产品系当事人于2022年10月17日从长沙沃百食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当事人进货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索要了供货商资质证明材料和购进票据,并查看了产品快速检测报告。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
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四、长沙市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委托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街道苗新水果店销售的国产香蕉进行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本局对该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本局对当事人开展执法检查。经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店有涉案批次国产香蕉在售。经调查查明,该批次产品系当事人于2022年10月19日从湖南绿叶水果有限公司采购。当事人进货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索要了供货商资质证明材料和购进票据,并查看了产品快速检测报告。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
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长沙市芙蓉区行政执法局
202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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