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 : 2021-03-15     来源:芙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充实芙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专业技术力量,经报请芙蓉区政府同意,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际情况,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4名。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考察与试用相结合的原则。

、招聘人员管理及待遇

列入相应外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3个月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按照芙蓉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按照我单位同类型其他外聘专业技术人员标准享受社保、体检、公休假用人单位工会等福利待遇。

、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招聘条件

专技人员

1

建筑、市政工程及相关专业国家统招统考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具有人社部门认可的建筑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有节能绿建工作经验者优先。

专技人员二

2

建筑工程及相关专业国家统招统考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具有人社部门认可的建筑或消防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有一级消防工程师或消防工程从业经验者优先。

专技人员三

1

建筑工程及相关专业国家统招统考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具有人社部门认可的建筑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质量安全监督工程师证者优先。

、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说明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留学归国人员学历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

岗位表中与工作经历有关的条件,以2020年1231日为截止时间(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社保缴纳记录为认定依据),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有年限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招考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报名确认,含资格初审)—面试—考察(含资格终审)—体检—公示—聘用。

(一)报名与报名确认

1、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东路189号芙蓉区政府903(涂敏捷、谭玉梅)

3、报名时间:2021315日上午9:00—3月26日下午16:00。

4、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达到2:1以上方可进入面试(考核)。

所有报名者携带报名登记表纸质版(请事先下载并要求填写附件《长沙市芙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告的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身份证、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同底1英寸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面试(考核)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评委由局领导、相关科室人员、专家以及纪检委人员担任。

3、面试的成绩最高者录取(依次替补原则)

(三)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由用人单位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四)公示

1、考察工作完成后,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为拟聘用对象。

2、体检后,因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可依次进行递补。

(五)聘用

聘用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之后,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外聘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合同书》。

、其他

1、此次考试免收报名费用。

2、考务专业技术咨询电话:

长沙市芙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731-84683493(李高)

3、监督电话

芙蓉区纪委、监委驻区住建局纪检组:0731-84683492

长沙市芙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315

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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