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环保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 : 2019-09-18     来源:芙蓉区环保局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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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芙蓉区环保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芙蓉区环保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芙蓉区环保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芙蓉区环保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区环境保护基本制度、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提出全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环保产业发展规划。2、承担落实全区减排目标的责任。拟订并组织实施环境经济政策,组织实施生态补偿、污染损害赔偿、污染物防治各项规章制度。3、负责等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4、负责全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自然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综合性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监督全区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监督环境保护资质制度执行情况。5、负责全区环境监测、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区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6、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体系平台,统一发布全区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7、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配合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8、承办区人大建议和区政协提案,负责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1、内设机构设置

区环境保护局属区人民政府行政组成部门。根据编制调整通知,我局下设四个科室(办公室、行政审批科、污染控制科、政策法规科)和两个二级机构(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

3.人员情况:2017年我局在职在编24人,其中行政编制9名,事业编制15名。

2、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芙蓉区环保局部门决算包括:芙蓉区环保局部门本级决算,以及所属二级机构决算。

纳入芙蓉区环保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包括:

芙蓉区环保局局机关本级

环境监察大队

环境监测站

第二部分 芙蓉区环保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芙蓉区环保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1表)

2018年年初结转和结余130.58万元,本年收入合计1625.35万元,比上年增加32.1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了浏阳河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资金及其他环保治理资金;支出合计1476.5万元,比上年增长28%,年末结转和结余279.43万元,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浏阳河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及其他环保治理资金的投入。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2表)

2018年本年收入1625.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25.3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3表)

2018年本年支出147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9.3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9%;项目支出747.2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1%。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4表)

2018年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130.58万元,本年收入合计1625.35万元,比上年增长32.1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25.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合计1476.5万元,比上年增长2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279.44万元。财政拨款收、支增加主要原因是浏阳河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资金及其他环保治理资金。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5表)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增加323.23万元,增长28%。财政拨款支出增加浏阳河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以及按文件要求安排的区级环保治理资金的投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6.5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主要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36万元,占全年财政拨款支出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0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3%、节能环保支出1397.1万元,占全年财政拨款支出的9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25.35万元,支出决算为147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差额主要原因是所有专项资金都是严格按照区政府、区财政,按照合同拨付,还有部分项目尾款需要2019年完成最后支付。

具体到项级科目的情况: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竞赛(项)支出决算22.36万元,年初预算安排27.00万元,完成预算83%。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决算39.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决算1.6万元、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16.31万元,合计支出57.04万元,年初预算安排57.04万元,完成预算100%。

(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672.2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0.66万元;污染防治(款)大气(项)支出决算79.00万元、水体(项)支出决算283.10万元、其他污染防治(项)支出决算320.06万元;污染减排(款)其他污染减排(项)决算支出42.03万元,合计总支出决算1397.1万元,年初预算安排1541.3万元,完成预算的91%。结余的原因是所有专项资金都是严格按照区政府、区财政,按照合同拨付,还有部分项目尾款需要2019年完成最后支付。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6表)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9.3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9%。其中:人员经费643.28万元,占基本支出88%,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60.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56.89万元,津贴补贴8.4万元,奖金255.88万元、伙食补助费1.1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1.6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1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4.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22万元,住房公积金47.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2.67万元,其中退休费48.67万元,抚恤金16.31万元,生活补助9.56万元,医疗费补助4.66万元,助学金0.0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4万元。公用经费86.02万元,占基本支出11.8%,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82.90万元,其中办公费5.29万元、印刷费19.21万元,咨询费9.5万元,手续费0.47万元,水费0.19万元,邮电费0.92万元,物业管理费:0.45万元,差旅费1.30万元,培训费0.45万元、公务接待0.14万元、劳务费1.38万元、委托业务费4.8万元、工会经费7.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中交通费12.9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2.45万元,资本性支出3.1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67万元,专用设备购置2.46万元。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7表)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14万元,完成预算的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完成预算的8%。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0.54万元,增长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01万元,增长20%,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执法力度加强及车辆使用年限较长;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7万元,降低7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减少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万元,占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4万元,占2%。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6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因公出行及环保执法所产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2018年,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4万元。主要用于同级单位考察学习及交流。环保局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个、来宾19人次(包括陪同人员)。

八、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8表)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财政拨款0万元;支出为0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并在区门户网站上公开了绩效评价报告,涉及资金150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我单位较好地履行了环保工作职能,资金按照区政区财政要求使用情况良好;绩效评价结果显示环保能力建设、污染综合治理等方面成效明显,特别是在隐患排查、污水治理、大气污染防治、截污工作的推动、影响老百姓生活的投诉和重点污染源的整治执法,以及服务群众提升政府工作满意度等方面卓有成效。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02万元,比2017年增加20.14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增加办公费、蓝天办印刷及宣教费。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5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2辆,2辆为单位执法车辆以及办公室及业务科室外出与其他部门协调工作。无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8年决算.xls

芙蓉区环保局

2019年9月18日

2018年决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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