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环境保护局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7-11-13     来源:芙蓉区门户网站     字体大小:

 芙环发〔2017〕6号

局属各科(室),监察大队、监测站: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局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党组书记、局长:余新春

  主持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主任科员:王国新

  负责区环委会、环委会办公室交办工作的督查督办;协助开展纪检监察、党风廉政、作风建设、效能监督工作,完成区纪委和片区安排的工作、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联系市环保局监察室、区纪委(监察局)。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许  杰

  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协助管理区环委会办公室工作。主要包括:机关党务、人事、共青团、妇联、老干、群众工作、日常管理、文明创建、文字材料、绩效考核、建议提案办理、环境保护宣教、信息化建设、政策法规、环评审批。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联系市环保局办公室、人事处、宣传教育处、政策法规处、市环境科学研究与信息中心、市环委会办公室。

  党组成员、副局长:曾  科

  分管环境监察大队、财务管理和审批工作。主要包括:污染源监察、重点排污单位、危险废物、医疗废物、辐射等日常监管和污染纠纷投诉处理、污染整治、企业风险评估、环境应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环境监察能力建设,安全生产、财务管理和审批、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联系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应急与调查中心、市核与辐射和固体废物监督管理站。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国良

  分管环境监测站、污染控制科,负责局工会工作。主要包括:按要求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特别是特护期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周边一公里范围内污染源排查工作,提出整治意见。建立污染源排放清单,为执法提供技术数据支撑。负责黄标车淘汰工作,负责环境监测、环境统计、各类专业规划编制、污染减排、环保专项资金管理、流域治理、初始排污权交易、噪声控制达标示范区建设、清洁生产等工作,负责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联系市监测中心站、科技信息监测处、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水环境管理处、大气环境管理处、土壤环境管理处、排污权交易中心。

  长沙市芙蓉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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