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还有少数市、县职能部门抓事务性工作多,不重视系统思考和举一反三”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贯彻落实湖南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长办发电﹝2019﹞6号)相关要求,现将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还有少数市、县职能部门抓事务性工作多,不重视系统思考和举一反三”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反馈问题
还有少数市、县职能部门抓事务性工作多,不重视系统思考和举一反三,如对噪声、扬尘、臭氧等面上污染的防治。
二、整改目标
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统筹协调,标本兼治,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三、整改时限
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四、整改措施
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督促各级各部门按时按质完成省、市下达的生态环境保护年度考核任务。
五、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区委、区政府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主要领导带头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标市环委会实行书记、区长“双主任”调度,进一步强化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区环委办)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及区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调度会、蓝天保卫战专题调度会。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压实。区人大、区政协、区纪委监委等部门聚焦污染防治协同发力,将生态环境保护事项列入街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不断完善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
2.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制定印发区级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移动源污染防治方案,9项“夏季攻势”任务全部完成。蓝天保卫战方面,实施“烟火澄净”“清源净尾”“抑尘净空”等五大专项行动,餐饮门店净化设施逾期未清洗率从78.8%降至1.7%;淘汰国Ⅲ及以下柴油货车546台、国Ⅰ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25台,路检路查重型柴油货车631台,查处超标车辆67台;整治裸土地块、工地扬尘问题890个,秸秆禁烧实现“零通报”。碧水保卫战方面,区级河长巡查31次、乡级198次、村级836次,夏季高温开展浏阳河蓝藻防控巡查监测30余次,完成22个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查、测、溯相关工作,砂咀子港问题整改销号,望仙塘黑臭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全面完成;新建改造管网12公里,疏浚管道298余公里,浏阳河黑石渡出境断面水质连续7年达Ⅲ类。净土保卫战方面,完成7个地块土壤调查评审,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建立近3年土壤污染调查数据台账,开展涉危废企业风险隐患排查和管理评估166家;规范夜间施工审批,声环境达标率100%。
3.强化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提升督察信访办结成效。中央环保督察共接收并办结信访件571件,实现了“接件全、梳理清、核查实、整改严、反馈快”的闭环管理,办结率达到100%。
六、下步打算
1.深化机制融合,构建共治格局。继续强化区环委会、区环委办、区蓝天办职能,督促园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街镇严格按照《芙蓉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建立健全环保联合执法、联合监管的长效工作机制。
2.聚焦质量提升,攻坚重点任务。锚定污染防治攻坚目标,根据市级方案结合区级实际,科学制定年度大气、水、土、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推动PM2.5浓度、优良天数比例、断面水质等核心指标持续改善。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聚焦扬尘源、餐饮源、工业源、移动源、面源等全面整治提升,推进烟花爆竹禁限放宣传及管控。
3.推进问题整改,筑牢生态安全屏障。要注重建章立制,推动从“解决一个问题”向“解决一类问题”延伸,加快完善制度机制,从根上防范问题反弹反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常态长效、举一反三,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彻底整改,以钉钉子精神推动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性改善。要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推动同类问题同步整改、标本兼治、系统治理,不断强化行业规范化建设和制度化管控。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5月7日-2026年5月15日
受理部门:长沙市生态环境局芙蓉分局
联系电话:0731-84683341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区浏阳河大道三段658号314办公室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芙蓉分局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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