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 : 2018-03-12     来源:芙蓉区门户网站     字体大小:

  2017年,在市环保局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芙蓉区环保局紧紧围绕改善环境质量目标,切实履行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职能,全面完成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交办及反馈问题整改,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狠抓项目建设和监管执法,各项工作取得新的突破,现总结如下: 

  一、整体情况 

  环境质量稳中趋好。截至12月7日,马坡岭站点累计优良天数246天,较上年同期增加3天。PM10浓度较上年同期升高7.4%,PM2.5与上年同期升高1.8%;火车新站累计优良天数238天,较上年同期增加10天。PM10浓度较上年同期下降7.6%,PM2.5较上年同期下降8.8%。地表水水质达标率100%,声环境质量优于功能区标准。项目建设持续发力。投入逾亿元,清淤1万立方米,铺设管网15公里,提前完成13处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并通过了预验收。全力冲刺黄标车淘汰工作,有望在主城区率先实现清零。28个环境保护项目顺利完工,雨水调蓄池项目进入设计报建阶段。执法监管不断加强。全年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82起,处罚款60余万元。办理“四个配套”案件6起,办理移送案件6起,行政拘留7人,刑事拘留2人。取缔关闭“小散乱污”企业16家。 

  二、主要做法 

  一年来,通过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层层压实责任,机制建设不断完善,大格局初步建立。 

  一是统筹协调机制顺畅。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3次专题研究环保工作,全年召开环委会全会4次,成立了街道环境保护站,明确了站长和专干。建立了环境保护工作月通报、周讲评制度,13个街道按月考核、排名。密集调度中央环保督察、黑臭水体治理、黄标车淘汰和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工作,定期调度环保项目建设推进工作,研究解决问题,有效形成了工作合力。 

  二是督查督办要求严格。受理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148个,整改销号率100%,沁园夜市整治等一批案例作为“立行立改”的典型在全市推介。区环委会联合监察、政府督查室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专项督查3次,发布督查通报2份,区环委会全年共组织督查行动21次,下发交办函184封。实行负面清单制度,对18个单位在扬尘整治、散煤禁烧、油烟扰民等方面存在问题的纳入考核并扣分,对完成目标任务,工作走在前列的单位给予了奖励。 

  三是污染防治效果显著。开展浏阳河芙蓉区段水质常规监测工作,布设点位38处,全年出具水质检测报告5份。编制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实施精准治污。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共覆盖社会裸露地及物料堆场50万平方米,硬化社会路口70余米,收缴燃煤炉具462个,餐饮单位新装油烟净化设施113个,改造老旧小区61栋,安装家庭式油烟净化器2356个,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走在全市走在前列。污染治理和综合整治效果明显。 

  四是执法监管力度加大。全年共开展专项执法行动43次,出动执法人员628人次,检查企业350家次。成立了检察院驻环保局检察联络室,建立定期会商案情制度和移送案件考核考评制度,选聘联络员4人,全程监督案件移送、办理和执行。与公安部门的协作进一步加强,环境违法适用行政拘留案件以及刑事案件移送更加规范、顺畅。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力度更大,“两法衔接”工作更加务实,效果更加显著。 

  五是宣传发动扎实有效。顺利完成第二届环保艺术节开幕式及浏阳河绿色骑行活动承办活动,市委、人大和政协主要领导出席。全年组织各类宣教活动、公益活动14次,在《湖南日报》、《长沙晚报》上刊登专版3期,在各类电视、纸媒和新媒体报道30次,全面展示环境保护工作成效,营造了良好宣传氛围。积极配合市局政法处开展《长沙市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普法工作,共发动40余个街道和学校投票,参与人数达2万人以上。发放黄标车政策解读等宣传资料5000余份,制作宣传横幅120余条,宣传橱窗70余个。 

  三、2018年工作计划 

  2018年区环境保护局的工作思路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加快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着力解决当前辖区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改善环境质量,提升绿色GDP指标,增强群众环境获得感,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新芙蓉。 

  工作目标是: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240天,优良率达70%,较上年提升5%。PM2.5均值浓度54μg/m3,较上年下降5%;PM10均值69μg/m3,较上年下降5%,重污染天气得到有效遏制。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地表水水质达标率100%。完成土壤污染调查,全区声环境质量继续优于功能区标准。 

  一是推动环境保护党政领导责任进一步夯实。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及问题的整改落实和验收,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环境保护纳入对街道(局)党政主要领导的考核内容。 

  二是推进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围绕大气、水、噪声和土壤环境质量改善,重点推进农大农科院片区雨污分流、VOCs治理、雨水调蓄池建设等项目,加大资金投入,保证治理效果。 

  三是完善环境质量监测体系。探索建设浏阳河水质自动监测站和大气网格化环境质量监管系统,为环境质量改善和执法监管提供有效支撑。 

  四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着力构建大环保工作格局,切实履行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对辖区当前存在的噪声、油烟、扬尘等突出环境问题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司法联动,建立重大环境违法案件联合会商制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活动。 

芙蓉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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