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司法局党组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科(室、中心)司法所: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局党组书记、局长 芮岸伟
主持局全面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二级主任科员 唐敏
1、分管政工室、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工会;
2、负责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党建、人事、财务审批、文明创建、工青妇幼老工作;
3、负责人民调解、三调联动、司法所建设、法律援助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4、负责司法所与上述分管有关的工作;
5、完成区委、区政府、上级司法行政业务部门、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永春
1、分管法制科、依法行政指导监督科、社区矫正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2、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
3、负责区委依法治区办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区政府重大合同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4、负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扫黑除恶工作;
5、负责律师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6、负责司法所与上述分管有关的工作;
7、完成区委、区政府、上级司法行政业务部门、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司法局党组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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