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2020-09-10     来源:芙蓉区审计局     字体大小:

 芙蓉区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20年第1号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区财政部门积极应对经济运行中的各种困难,充分发挥职能,加强财源建设,保障民生改善,深化财政改革,较好的完成了各项预算执行任务,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坚持减税降费与依法征管两手抓。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全年实现减税17.9亿元、社保降费1.12亿元;严格落实省、市关于组织收入工作的决策部署,定期召开财税调度会,按季、按月制定收入计划;开展地方税种专项清理“百日竞赛”行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财税收入管理的工作方案》,清理欠税企业1726户、追回欠税9,305万元,核查异常企业4165户、查补税收36,630万元。

——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积极推进向上争资并用于支持三大攻坚战、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全年民生支出448,6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6.19%;全面加强支出绩效管理,逐步实施部门整体支出评价工作,并有效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5.86亿元。

——有效规范财政管理。建立健全库款预警机制,进一步防范支付风险,推进预决算公开,被评为全省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AA级单位;有效盘活“三资”,对全区2326处不动产进行实地核查清理,并推进经营性资产处置,实现处置收入1.44亿元;采取收回部门结转结余资金、收回历年欠款、调整结构等方式盘活资金4.8亿元,重点用于各项民生事业发展需要。

——加强风险防控。2019年全区隐性债务化解进度达到116.73%,争取各类债券资金10.09亿元,支持区域经济发展。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区本级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7,55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3.66%2019年全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8,826万元。区本级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9,59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4.4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4,590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97,756万元(含市划转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94,256万元),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76,120万元,其他调入资金714万元。2019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4,59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区本级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7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2019年区本级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73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0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四)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区本级完成社保基金预算收入19,87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8.4%。上年结余及结转5,828万元,收入合计25,698万元。2019年区本级完成社保基金预算支出21,20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1%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结余4,493万元。

(五)决算草案情况

根据区财政局提供的区本级决算草案报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627,113万元,支出总量626,481万元,结转下年6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4,590万元,支出174,590万元,年终结余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1,473万元,支出1,173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0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量25,698万元,支出总量21,205万元,年终结余4,493万元。

二、区本级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

(一)预算编制及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年初预算编制不科学

区本级安排的部分公共项目资金未细化到具体项目或单位;部分连续两年安排的公共项目资金未按照年初计划下达执行,出现其中大部分资金用于调剂其他项目的现象。

2、部分预算调整缺乏预见性

财政局对湘湖街道、东岸街道、区城投等部门综合预算申报了预算调整,但调整缺乏预见性和科学性,导致调整后预算安排不足,出现实际预算安排高于调整预算的情形。

3、部分预算指标分配和拨付不规范

财政局未按规定参与分配和拨付2019年度省级财政专项彩票公益金、福利彩票公益金以及乡村文化旅游发展资金,而是直接下达部门单位并由其分配和转拨,金额共计1,662.13万元。

(二)预算支出存在的问题

1、部分单位未及时拨付上级资金

区财政局分配下达2019年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至各相关单位,但有部分单位未及时拨付至对口单位,出现滞留未下拨的现象。经统计,共有30个一级预算单位11,696.62万元未及时拨付,至今滞留资金1,538.95万元。

2生态环境局芙蓉分局燃气锅炉低氮改造资金管理不规范

生态环境局芙蓉分局于2019年组织开展芙蓉区燃气锅炉底氮改造项目,对完成改造的业主单位组织验收并申报市区两级资金补贴。经审计发现,湖南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天园分公司在旧锅炉使用不足5年、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的情况下未通过变换燃烧器进行改造,而是更换同型号、同蒸吨数新锅炉,变换燃烧器只需补助12万元,整体更换需22万元。

(三)财政管理存在的问题

1、部分单位未及时申领生育津贴

20191月至20203月,全区共有208名财政供养人员未及时申领生育津贴,涉及34个一级预算单位和49个二级预算单位,生育津贴申领率仅为52.5%。审计提出后,各单位按审计要求立即申领,截至2020630,已追回85人生育津贴259.53万元,除有7人因辞职或调出等原因无法申请,其余116人的生育津贴正在申报之中。

2、原区环保局招标合同约定付费方式不合理

原区环保局于20187月经公开招标与深圳市华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采购芙蓉区空气质量综合改善服务,约定考核满分情况下支付总额267万元,服务方式为环保数据监控+重点管控区域日常巡查+环保决策服务,付费中将该公司通过复查污染源检查相关部门未采取有效措施的情况纳入考核加分,实际复查的污染问题基本为现场巡查结果和非重点管控区域,导致以此为依据的第1次付款达到177.56万元,若剔除非重点管控区域后仅需支付165.18万元。

3、河面截污设备保管不当

区农业农村局2017-2019年每年龙舟赛均采购了截污网设备及安装维护服务对浏阳河水面进行截污,其中2017年设备采购及安装维护总价65万元(合同无明细),2018年和2019年截污网及配件总价52.74万元。区农业农村局未将截污设备列入资产管理,龙舟赛后也未妥善保管,对明细数量及去向均不清楚。经查,部分设备实际已被中标单位擅自移至外区河段使用或存放,剩余设备去向无法落实。

4、接受绩效评价的单位未按要求整改

区财政局2019年对32家单位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区政府办根据评价结果发布《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的通报》(20201月),截至2020630日,各单位未根据通报要求向财政局提交整改报告。经延伸审计发现部分单位问题未整改到位。

三、审计整改情况

审计发现的上述问题,审计机关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审计建议,区财政局及有关部门单位正按审计机关的要求,积极进行整改,并完善有关管理制度。

四、审计建议

针对在今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审计建议:

(一)提高预算编制和管理的科学性。一是提高年初预算的精准和细化程度,规范公共项目预算编制,提升预算编制质量;二是提高预算调整的科学性,避免出现超预算调整支出,增强预算调整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二)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监管。一是加强预算支出审核,严格按照预算标准拨付资金;二是加强对上级专项资金的管理,严格按要求分配、拨付和支出,确保上级专项资金使用的及时性和合规性。

(三)加强部门财政管理。一是提高对生育保险的认识,及时申领生育津贴,并在今后规范类似津贴的申报,避免造成财政资金流失;二是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妥善保管后续资产,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芙蓉区审计局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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