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公告(芙蓉区韭菜园街道办事处-梁田、何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按照区委审计委员会的安排,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和区审计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3月10日起,对梁田同志2021年10月至今任芙蓉区韭菜园街道党工委书记、何芳同志2021年10月至今任芙蓉区韭菜园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期间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恳请社会各界知情人士给予支持配合,实事求是地、负责地提供和反映情况。
审计组办公地点:韭菜园街道办事处102室
审计组联系电话:13517490426
芙蓉区审计局驻芙蓉区韭菜园街道党工委书记梁田、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何芳经济责任审计组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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