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数据审核规范修改流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9-04-12     来源:芙蓉区门户网站     字体大小:
芙经普办〔2019〕53号
隆平高科技园、湘湖管理局、各街道: 

   当前全区四经普入户登记进度已过90%,各街道(园、局)要将工作重心及时转移到加强数据审核、查遗补漏上来。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湖南省实施方案》要求,各街道(园、局)在基层数据初审和集中审核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或者错误应核实修改。数据采集时,普查机构要排除人为干扰,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消灭各种再生性错误,做好普查数据采集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如有确凿证据证明会计核算资料和纳税申报资料明显不符合实际的,应当据实填报。数据审核通过后要及时上传至平台,不可积压数据,以防PAD意外损坏、丢失等风险。 

  近段时间区经普办发现个别街道没有严格按照普查方案开展数据审核修改,修改痕迹混乱,存在数据质量隐患。普查数据的修改,应严格按照《湖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查数据审核修改实施细则>的通知》(湘经普办〔20199号)执行,不得未经上门核实、未经普查对象认可随意修改各项指标。各街道(园、局)要严格遵守国家普查方案、湘经普办〔20199号文件开展入户登记和数据审核,做到流程到位、数出有据。区经普办将组织数据质量抽查,抽查结果将作为各街道(园、局)经普工作考核的重要评价内容。各街道(园、局)要针对抽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开展整改,确保数据质量。 

芙蓉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4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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