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2020年春节困难退役军人和重点优抚对象走访慰问方案

发布时间 : 2019-12-26     来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体大小:

  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确保春节期间社会大局稳定,根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组织开展春节期间困难退役军人和重点优抚对象的走访慰问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慰问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困难帮扶,突出思想疏导,突出矛盾化解,积极回应广大退役军人和重点优抚对象的关切,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二)基本原则。坚持精神慰问为主,物资(现金)慰问为辅;坚持重点慰问与普通慰问相结合;坚持有工作单位由单位负责,无工作单位的由街道负责,杜绝重复慰问。 

  二、重点慰问对象范围 

  (一)功臣模范:参加地方特大事件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或现役军人家属。 

  (二)重点优抚对象:一至四级残疾军人;无工作伤残军人;享受定期抚恤的重点优抚对象;军队移交地方的军退干部; 

  (三)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企业军转干部;

  (四)特殊困难群体:参加抗美援朝的老退役军人、援越抗美复员军人、下岗志愿兵、自谋职业转业士官、现役军人家属、未享受抚恤待遇的烈士家属。 

  三、重点慰问对象标准 

  (一)功臣模范,慰问标准1000元/人。 

  (二)一至四级伤残军人,慰问标准800元/人;无工作伤残军人、享受定期抚恤的重点优抚对象、军队移交地方的军退干部,慰问标准600元/人。 

  (三)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慰问标准400元/人、企业军转干部1000元/人。 

  (四)抗美援朝、援越抗美复退军人、下岗志愿兵、自谋职业转业士官、现役军人家属、未享受抚恤待遇的烈士家属,慰问标准600元/人。 

  四、慰问资金的支出渠道 

  (一)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和区政协主要领导走访慰问困难重点对象的资金(每个街道一个)由区民政局负责; 

  (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慰问重点优抚对象的资金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测算后报区民政局; 

  (三)各街道负责走访慰问的对象,除重点以现金发放慰问对象外的其它慰问对象,采取“送春联、送慰问信”的形式进行。所需慰问经费,先由各单位垫付,事后由街道据实造册上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五、慰问形式和方法 

  (一)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和区政协主要领导走访慰问困难重点对象(每个街道一个)。 

  (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慰问重点优抚对象、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企业军转干部。 

  (三)各街道重点走访慰问特殊困难群体。 

  (四)各街道、社区采取开展“送春联、送慰问信”活动的方式,慰问其他无工作单位的退役军人。 

  六、走访慰问的工作要求 

  (一)要发挥党政主体作用。各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部署走访慰问工作,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并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街道领导要带头走访慰问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二)要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充分借助各种渠道,深入开展宣传工作。不仅要充分运用横幅、橱窗等宣传手段,也要广泛运用网络、微信等媒体。不仅要把走访慰问工作宣传好,更要把先进典型、模范的鲜活事例宣传好。 

  (三)要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开展退役军人走访慰问工作需要各级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主动配合,确保形成合力,顺利完成春节工作任务。 

    

    

                              芙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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