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一批《保留的证明材料(事项) 清单》《取消的证明材料(事项)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9-11-29     来源:芙蓉区门户网站     字体大小:

隆平高科技园管委会、湘湖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按照《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19〕14号),在“减证办”上便民利民,现将我区《保留的证明材料(事项)清单》、《取消的证明材料(事项)清单》予以公布。对保留的证明材料,建立共享机制,各部门要加快证明材料通过省、市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数据归集和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凡是取消的证明材料(事项),不得再要求企业、群众提供。

  附件:

  1、《保留的证明材料(事项)清单》

  2、《取消的证明材料(事项)清单》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9日

  

芙蓉区保留的证明材料事项)清单.xlsx芙蓉区取消的证明材料(事项)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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