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沙市芙蓉区信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 2023-01-13     来源:信访局     字体大小: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5日至5月25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信访局进行了巡察。7月12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区信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区信访局党组高度重视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坚决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局党组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认真学习传达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扎实做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确保逐条逐项整改到位,以巡察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信访工作取得新成效。

截至10月30日,巡察反馈的2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3个。其中巡察移交的13个问题已立行立改,另10个问题通过建章立制等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根据巡察反馈的情况建立或完善制度5个,退缴相关资金274元。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方面存在的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规范学习流程,将研讨交流、组长小结纳入重要学习环节;二是规范学习台账资料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对每次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方案、记录、学习资料做好建档归档;三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重要学习内容,结合信访工作实际组织党组学习研讨《习近平浙江足迹》(“从上访到下访”篇)、《开创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等重要内容,同时组织党员扩大学习,确保全体党员干部对重要内容均应知尽知。该项整改问题已完成整改。

2、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严格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芙蓉区信访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及时传达学习意识形态工作相关的重要理论及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二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三是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制度,在重大敏感时间节点、重要大型会议工作前及时开展分析研判,听取条线工作汇报,对涉及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和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做好分析研判,制定好相关预案,及时化解风险因素。该项整改问题已完成整改。

3、坚持人民信访为人民的理念树立不牢固,在推动新时期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方面举措不多。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高位引领。提请区委常委会会议5次、区政府常务会2次、区信访联席会议20余次专题调度研究信访工作。区委主要领导5次专题调度信访重点工作。二是贯彻《条例》学习。在全区广泛组织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将《条例》纳入区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区委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内容。三是强化机制保障。以区联办名义先后制定下发并推动落实《关于进一步预防和化解信访问题的若干措施》《芙蓉区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暂行办法》《芙蓉区治理重复访、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百日攻坚”实施方案》等制度方案。是攻坚积案化解。全区上下全力开展“治理重复访、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百日攻坚’”活动,截至目前共化解积案158次,化解联点市领导包案疑难信访事项3件。组织开展信访事项个案评查、评估工作(10件),为疑难复杂信访案件有效化解及打击处理提供法理依据。建立完善每周重复访通报机制。针对未实际性化解、未息访息诉等重复信访件,实行日调度、周通报,确保限期办理到位。及时进行日报告、通报、月梳理,点对点落到各责任单位(区联办共向25个责任单位发放工作提醒函299件),并优化包案领导和责任人员,倒排工期,推动问题解决到位。该项整改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方面存在的问题。

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于巡察反馈的问题,已由局驻京工作人员做出书面说明并将相关款项退至区非税收入管理局专用账户,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学习警示教育,确保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不再出现同类问;二是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规定,并深入开展津贴补助排查整治,经核查,2021年6月以后,我局未进行发放任何补贴。三是今后将继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确保不出现相关问题。该项整改问题已完成整改。

5、制度不规范,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对于巡察反馈的自定制度比上级文件要求更宽松以及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局党组进一步调整信访局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构成,完善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修订细则,将严格审批流程的要求纳入财务管理制度,并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制度监督审查相关财务工作,严格制度执行。该项整改问题已完成整改。

6、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于巡察反馈的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的问题,局党组已健全完善了信访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将“党组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必须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的规定纳入新的实施细则,并将在以后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研究中长期坚持严格执行。二是对于巡察反馈的问题,局驻京工作人员已做出书面说明并退款至区非税收入管理局专用账户,今后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三是对于存在的会议记录没有统一记录在专项会议记录本、会议记录人未安排专人等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已责成办公室进行整改,今后工作中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会议记录将由办公室主任专人专本记录。该项整改问题已完成整改。

7、信息费、劳务费占比大,存在监管缺失。

整改情况:局党组已健全完善信访局财务管理制度,由驻京工作负责人每月向民主理财小组和局党组汇报驻京维稳工作开支情况,重点加强劳务费、信息费开支情况的监督和审查,严控劳务费、信息费开支比例。该项整改问题已完成整改。

8、信访维稳资金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针对信访维稳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已立行立改,在每个特护期前期,拟定工作方案、做好值班工作预安排;特护期时会根据省、市信访工作联席办及区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具体要求,进一步细化调整值班安排,要求工作人员认真核对、责任领导严格把关。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规范执行,相关负责人将加强财务审核,确保不再出现同类问题。该项整改问题已完成整改。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方面存在的问题。

9、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巡察反馈的党组议事讨论不充分以及存在议而不决的现象的问题,局党组已立行立改,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在党组会议上对所议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做到忠诚坦白、开诚布公,有什么意见,有什么批评,摆在桌面上,发扬党一贯倡导的讲真话,不讲假话,言行一致的优良作风,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规范议事流程和台账资料管理,安排固定工作人员如实做好详细会议记录。二是针对巡察反馈的部分大额资金的使用没有经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以及民主理财领导小组未能充分发挥作用的问题,局党组进一步调整信访局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结构,完善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并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制度监督审查相关财务工作,尤其对大额资金的使用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同时规范好议事流程和台账资料管理,安排固定工作人员如实做好详细会议记录。该项整改问题已完成整改。

10、落实巡察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认真组织“回头看”,针对上一轮巡察反馈整改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显的问题,一并纳入此次巡察整改范围之中同步推进,一是进一步深化对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论述的学习,为党员购买《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习近平书信选集》《习近平正定足迹》等系列书籍作为学习材料,结合“三会一课”“党日活动”等组织开展学习,进一步打牢知识根基,今年来已组织学习《习近平浙江足迹》“从上访到下访”篇、《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坚持人民至上”篇;二是根据信访局人员分工调整,优化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明确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职责,规范各项财务制度执行落实,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将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到位,确保以后工作中不再出现同类问题。该项整改问题已完成整改。

11、党建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反馈的“三会一课”参学率不高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信访局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员请销假要求,根据《芙蓉区区直机关在职党员分类量化管理评分细则》将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情况纳入党员考核及党员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对于参加率不高的党员及时提醒谈话、督促改进;进一步规范完善“三会一课”工作台帐资料,对于参会党员比例在会议记录中作好记录说明,根据区直机关工委指导意见及退休党员的实际情况,对退休党员的“三会一课”做好发放学习资料等送学工作。强化政治意识,从严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坚决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对政治生活开展情况从严把关,避免形式主义问题;举一反三纠治材料撰写不严肃不认真的问题,对相关材料撰写人及责任领导均进行提醒谈话,督促整改到位,今后工作中材料撰写由责任领导、主要领导依次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不再出现同样的问题。该项整改问题已完成整改。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我局将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继续深化巡察整改的成果,用以指导工作实践,提升工作成效。

1、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切实扛起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承担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珍惜和运用好巡察成果,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引导我局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努力打造一支在政治上站得稳、靠得住,对党忠诚、业务专精、廉洁自律的信访干部队伍。

2、进一步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干好事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发挥好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坚持问题导向,层层负责、层层传导压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提升党建科学化工作水平。持续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及时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抓早抓小,持之以恒抓巩固、抓提升,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到促进信访事业发展上。

3、进一步深化整改成果防微杜渐。持续保持整改工作成效,立足长远,举一反三,对于已经销号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加强跟踪问责,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加强风险防控,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以信访工作的实效检验巡察整改的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1-84683325;邮政信箱长沙市人民东路189号芙蓉区信访局办公室400016

中共长沙市芙蓉区信访局党组

202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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