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变更地址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 : 2021-04-09     来源:长沙市芙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字体大小:

芙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法受理了申请人长沙市芙蓉区林新明口腔诊所关于医疗机构的变更地址申请,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原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等要求,现将该医疗机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名    称:芙蓉林新明口腔诊所

类    别:口腔诊所

主要负责人:林新明

所有制形式:私人

机构性质: 营利性

执业地点:长沙市芙蓉区东岸街道东岸城邦丽日王朝酒店公寓103、104

诊疗科目:口腔科(不含口腔种植专业)

该医疗机构变更地址审批前向社会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依法接受监督。对此有异议者,在公示期内可以递交书面意见至长沙市芙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书面意见应说明利害关系,写明具体意见,并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受理部门及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东路189号长沙市芙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系电话:0731-89965871(审批一科)、89965802(监察室)

长沙市芙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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