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政策】芙蓉区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专项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 2020-05-25     来源:芙蓉区医疗保障局     字体大小: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小康决胜年的有关决策部署,推动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全面小康决胜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湘办〔2020〕1 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医保局关于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76 号)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医保发〔202012号)《关于印发〈长沙市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医保发〔202024号)要求,结合长沙市基本医疗保险城区统筹现状和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建制强基,精准施策,强化管理,优化服务,充分调动公民、用人单位参保缴费的积极性,全力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通过推行全民参保,摸清参保底数,找准扩面重点,加强政策宣传,加大征缴力度,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法律和政策规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全区常住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确保完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决战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摸排未参保人员底数。由区医疗保障局牵头,区税务局配合,前期通过系统数据比对,按照已参保人员、市内异地参保人员、市外异地参保人员、未参保人员四类统计。以街道为网格单位,重点核实市外异地参保人员和未参保人员情况,主要包括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城乡居民(含大中专院校)参保情况,建立参保信息动态管理台账。

区数据资源中心开发并发布线上填报登记途径,配合区医疗保障局做好数据归集统计工作。

区教育局负责广泛发动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配合所属街道的调查登记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向区医疗保障局提供全区户籍人口和本地常住流入人口基础信息。

(二)全面实施信息化管理。在市医疗保障局指导下,区医疗保障局通过与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残联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信息采集和动态更新等,实现对全员参保情况的实时分析和动态管理。完善本区域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库,以居民身份证号码为基础,将参保摸底数据纳入数据库管理。对基础数据缺失错误、重复参保、数据内涵不一致等问题进行及时清理和更正。

(三)全面落实参保补助政策。区医疗保障局与区民政局、区残联等部门建立按月信息交流和异动信息比对机制,及时掌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重度(1-2级)残疾人参保情况,全面落实医保扶贫政策。区人社局落实阶段性减征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等政策,鼓励困难企业稳岗就业,继续为职工参保缴费。企业职工因离职、退职等原因停止职工参保缴费的,各街道、社区(村)应及时纳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或城乡居民参保范围。

(四)全面推进参保扩面。各街道根据排查情况,全面分析未参保人员分布和未参保原因。从加强医保政策宣传、落实困难企业(用人单位)和贫困人员参保倾斜政策、优化参保缴费渠道等方面,针对性制定参保扩面和征缴工作措施,全力提升参保率和征缴率,实现医疗保险应保尽保。

(五)全面落实医保待遇保障。在全民参保的基础上,区医疗保障局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待遇保障制度,做好与决战小康、决战脱贫攻坚任务的有效衔接,落实普通门诊、“两病”门诊用药、大病保险等惠民政策,全面提升参保人员获得感。依托医保网格化监管,严厉打击骗取套取医保基金行为,确保医疗保障制度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三、进度安排

(一)启动阶段(2020 年 4月)

1、成立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区内相关工作。

2、按照省、市关于开展全面小康决胜年行动的总体要求,区医疗保障局会同区税务局制定专项工作方案。

3、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归集相关基础信息,为全覆盖工作全面铺开打好基础。人员信息清理顺序:区内户籍按照户籍地、低保(特困)人员登记、辖区参保登记进行;区外户籍按照辖区参保登记、居住证登记、居住地进行。

(二)摸底阶段(2020 年 5 月-7 月)

1、区医疗保障局与区民政局、区残联部门衔接,全面清理贫困人员参保情况,确保贫困人口不漏保。特别是新增农村户籍的低保人员、特困供养人员的参保情况,实现每月动态清零。

2、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残联、区公安分局配合区医疗保障局汇总区内人口基础数据和重点人口基础数据,实施数据比对,理清市外异地参保人员、未参保人员。

3、各街道依托社区(村)、村组、物业、单位等基层工作力量开展入户调查,分门别类、突出重点、摸排核查。

4、根据上级医保部门工作部署,建立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加强相关部门数据信息共享,结合申报缴费、待遇享受等经办工作,有针对性的解决未参保对象的参保缴费工作。

(三)实施阶段(2020 年 8 月-10 月)

1、结合摸底结果和居民实际情况,开展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提供参保建议,营造全民参保的良好氛围。由居民自主选择参保地和参保类型,并留存工作记录。此项工作与摸底工作同时进行。

2、根据摸底情况,结合区税务局工作安排,组织2021年度居民医保参保征缴工作,优化经办服务流程,畅通参保缴费渠道,全力推进本辖区参保和征缴工作。

3、深入开展以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为核心的专项治理工作,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确保各地医保基金健康运行,医疗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

4、各街道按月对工作进行自查,查漏补缺,每月底前及时上报有关数据和工作小结。

(四)考核阶段(2020 年 11 月-12 月)

“基本医保全覆盖”已纳入省、市重点工作绩效评估和小康社会监测考评。相关考核细则,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另行安排。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医疗保障局、区税务局联合成立“基本医保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工作。区医疗保障局局长田松柏同志任组长,区税务局副局长曾笔云同志、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徐金霞同志任副组长,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数据资源中心、区残联、区公安分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及各街道分管医保工作的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医疗保障局,徐金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实施和推进具体工作。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履职,形成合力,加快健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和工作联动机制,确保“基本医保全覆盖”工作顺利推进,取得成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新媒体,通过开展政策宣传、宣讲解读、印发宣传资料、结合活动现场等方式,积极做好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提升全民参保意识和良好的工作态势。

长沙市芙蓉区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芙蓉区税务局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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