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新增定点零售药店的通知
各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湘医保办发〔2025〕3号)和《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和省本级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经办指引(试行)>的通知》相关规定,经过零售药店申请、区医保部门资料审核、专家评审、官网公示等程序,确定长沙市芙蓉区东云台楚济堂大药房(个人独资)、长沙市芙蓉区燕山诺舟大药房(个人独资)等3家零售药店纳入我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详见附件)。
附件:2026年二季度新增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长沙市芙蓉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6年6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湘公网安备43010220005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