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 关于杨俊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隆平高科技园管委会、湘湖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机关各单位:
区人民政府决定:
杨俊峰同志任定王台街道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肖俊同志任荷花园街道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超然同志任隆平高科技园管理委员会产业发展局局长;
吴业华同志任隆平高科技园管理委员会经济合作局局长;
陈晓红同志任隆平高科技园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局长;
陈略同志任区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邹建国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柱同志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建筑企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韩晓文同志任区建筑企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丽同志任区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兼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赵忠同志任湘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左建国同志任东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陈纲要同志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胡文彬同志的区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张富强同志的湘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祝军同志的湘湖管理局计划财务科科长职务。
因隆平高科技园内设机构已重新明确,原内设机构相应领导职务自然消失,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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