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芙蓉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加强对芙蓉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所属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领导,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向好,经研究,进一步明确芙蓉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全面贯彻国家和上级颁发的安全生产法令、法规、标准;
2、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3、按照相关规定,督促及时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监管措施费的专项使用;督查开工手续是否到位;
4、审核我中心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培训教育、检查计划,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5、组织做好综合安全大检查以及季节性和节假日的安全大检查;
6、审核安全应急预案,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7、完成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安全领导小组机构设置
设立芙蓉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管理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工程科科长兼任。李成思任安全专干,负责安全生产日常工作和对区安委会的对接工作。
长沙市芙蓉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2019年5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