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芙蓉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的通知
长沙市芙蓉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所属各在建项目部:
因新《安全生产法》的修订,为更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责任,特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此次学习的主要内容为观看新《安全生产法》全面解读、依法明责等宣传教育片。
培训时间:2021年1月26日下午14:00—17:00
培训对象: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安全监理、监理员(不少于3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总监)、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资料员(不少于5人),累计约60人。
培训要求:
1、参加培训人员不得无故请假,如确有其它紧急工作安排,必须请假报备;
2、参加培训人员自觉遵守课堂纪律,提前10分钟到场签到,保持安静,并将手机调到振动状态;
3、培训人员自带纸笔,并做好记录。
长沙市芙蓉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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