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 2019-10-11     来源:芙蓉区门户网站     字体大小:

芙蓉区机关事务中心

关于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各科室(部门)、锦峰物业、印象麓山等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根据(芙安办字〔2019〕11号)通知要求,结合我区正在开展的“强制法防事故”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领域“大排查、大体检、大整治”工作,机关事务中心决定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专项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

  组 长:李小平

  副组长:李超 李理

  组 员:各科室长,物业管理处及食堂负责人

  二、检查重点

  集中力量对机关大院及办公大楼、武装部、公卫大楼、机关食堂等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时的会议室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着重整治以下9类突出问题: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设备用房、员工宿舍、建筑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公共场所及办公场所、会议室等部位使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装饰。

  (二)防火分隔不到位。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

  (三)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四)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

  (五)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

  (六)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七)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八)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九)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物业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三、步骤及措施

  从即日起至2019年10月2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1.广泛动员部署。事务中心组织召开专项会议,进行部署到位。各单位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2.组织约谈培训。按照《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检查标准及方法》(附件1)和《“多合一”场所整治标准及要求》(附件2),要组织对全体工作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站长、每个班组人员等开展约谈培训,提示突出风险,明确工作责任,督促其掌握检查和整治重点、标准和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

  1. 自查自改。各责任部门对照检查标准,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并向社会公开承诺。5月底前,13类场所要将评估结果、自查自改、公开承诺情况(附件3)要张贴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向社会公示,同时抄报所属主管部门,同时,交安保科备案。

  2. 集中排查与日常检查。按照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和检查重点、要求,结合本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和单位自查自改情况,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排查。

  安保科要加强对机关大院内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重点纠治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物业公司安保人员要加强日常防火巡查和夜间值守;

  物管科要加强对绿化班存放汽油问题的排查整治,进一步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宣贯落实《长沙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情况的检查督导;

  维修科要加强对与建筑施工维修有关的工地监管,严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违规留宿人员、违规动火动焊等行为;

  会务科要加强对各大型会议时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规范临时布展、落实现场看护;自查、排查发现的隐患,督促有关单位逐项落实整改,按期消除隐患,开展专项排查整治;

  膳食科要加强对食堂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印象麓山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督促员工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物业、食堂(印象麓山)、武装部和公卫大楼物业管理人员要加强对本责任区域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落实好日常排查和管理和治理工作,杜绝任何安全事故。

  (三)总结验收阶段

  事务中心由安保科及时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机制。

  芙蓉区机关事务中心

  2019年10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