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平水稻博物馆文物征集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 2019-04-19     来源:隆平水稻博物馆     字体大小:

一、文物征集的宗旨

为了更好地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遗产,丰富博物馆的文物藏品,弥补馆藏文物的不足和空缺,提升水稻博物馆的品位和档次,推进学术研究和陈列展览工作,使得水稻博物馆更好地为宣传教育和科学研究服务,努力使其成为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湖南省内具有较大影响的一流博物馆。

二、文物征集的标准与范围:

1、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有关杂交水稻研究、水稻科技和水稻历史文化的藏品;

2、各时代传世的珍贵艺术品、工艺美术品以及生活用品;

3、能够反映当地人文历史的重要资料以及具有史料价值的古旧文献等;

4、能够反映所在周边地区的各时代社会生产、文化、生活的有文字记录的代表性实物;

5、近现代具有特殊意义的代表性物品,如名人手迹、书法字画等重要见证物;

6、其他有必要征集的文物、标本。

三、文物征集的组织机构与人员构成

1、成立水稻博物馆文物征集小组,设组长一名,为了确保文物征集的质量,每次征集文物至少应有3人以上参加,并由分管领导带队开展文物征集的相关工作;

2、成立文物征集的专家咨询组,聘请业内公认的有较高水平的省内外文博专家及市场行家参加。专家咨询组成员可随机聘请。

3、在文物征集过程中,根据不同的器物类型请2—3名对应专家进行评估鉴定,出具鉴定意见。

四、文物征集的任务与要求

文物征集小组的主要任务是:根据水稻博物馆的陈列展示、宣传教育、科学研究等工作的需要,明确征集适合该馆的文物藏品。要制定每年度的文物征集计划,确定拟征集的文物品类和数量,并进行认真筛选,达成共识后邀请专家进行征集前的评估鉴定,确认无误后方可实施征集。

具体的工作要求有:

1、对需要征集的辖区外文物,文物征集小组要充分了解和掌握其相关信息,征集前要与当地文博部门取得联系,通过他们的支持和配合,按照本办法第二、三条的要求实施;

2、发现重要的文物征集信息,应由文物征集小组制定征集工作计划,确定征集任务和工作方法,并报上级领导部门批准后及时迅速作出决定;

3、参与文物征集的工作人员必须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要顾全大局,大公无私,积极参与,共同做好文物征集工作;

4、对于单件文物价格金额较高,文物鉴定难度较大的,应先邀请专家咨询组成员进行鉴定,并提供书面意见,最大程度降低风险;

5、文物征集经费的报销发票须经所有参加征集的工作人员签字;

6、如遇特别珍贵的,对水稻博物馆文物藏品级别提升、陈列展示、宣传教育、科学研究等有特别重要意义的文物,由征集小组在征求相应专家举荐肯定的前提下,向政府和财政局呈送专项申请报告,审定同意后实施;

7、可有选择地参加拍卖会,通过竞拍方式征集馆藏所需文物;

8、其他的文物工作人员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为文物的征集工作多献策出力。

五、文物征集的原则

征集小组在征集文物过程中,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1、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文物工作人员守则》;

2、坚持重点和一般相结合的征集方法,既征集典型的有代表性的珍贵文物,特别要抢救征集具有较高历史、艺术、科研价值的文物,也应当考虑征集有地方特色的文物和民间民俗物品;    3、对每年征集的文物和有关的文献史料,必须及时登记和分类,并做好整理、保护等相关工作;

4、每年年底前,征集小组应对本年度的征集工作做出评估和总结,并将有关材料建立档案。

5、对于本市范围内的民间收藏的出土及传世文物,应当鼓励收藏者上交和捐献,并由水稻博物馆征集办公室发放给捐赠者荣誉证书,同时要给予相应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如有条件、有需要时可向社会公开征购。


隆平水稻博物馆

2019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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