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 2020-02-27     来源:芙蓉区门户网站     字体大小:

 

  合理、有效、规范使用专项资金,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流程,确保财政性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国家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制度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专项资金的概念

  专项资金指本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或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申请具有特定用途的、获得批复或批准,并由本单位使用的资金

  二、专项资金的类别

  财政专项补助、专项资金和专项借款。

  三、专项资金的管理要求

  1、各项专项资金的申请、使用都必须符合国家及相关直属部门管理规定;

  2、对各类专项资金要统一核算,划清与日常业务收支的界限,不得互相占用;

  3、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明确专项资金的管理部门,提高使用效率;

  4、在资金使用上,要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使各项专用资金正确使用并达到预期目的;

  5、加强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及使用监督管理。

  四、专项资金各管理部门职责

  1、财务科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决算的编制,负责专项资金使用的审批、监督与审查,以及各项专用资金的汇总与分析;

  2、纪检监察室负责专项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督;

  3、项目申请部门:项目归口部门,负责各个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论证与可研的编制,负责专项资金项目的申请及报批工作,负责专项资金对应项目评价、验收工作;

  4、其他各相关部门

  根据归口及部门职责,负责专项资金项目运行各过程中的配合工作,包括项目委托、项目采购、证照申办等。

  五、专项资金的管理流程

  1、论证:密切关注相关国家规定及相关行业信息,对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项目,由项目申请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使用部门等进行项目论证,就符合条件的项目组织材料及项目可研报告;

  2、申请/报批:由项目申请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申报材料,形成专项资金申请报告,报送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并就项目进展进行全程联系及跟踪、汇报进展;

  3、划拨/审批:财务科在接到相关批复文件后,负责到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跟踪专项资金到位情况,完善相关划拨及使用手续;

  4、使用: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按项目资金申报计划执行,本单位自有资金同步配套。财务科负责专项资金支付审核,任何未经审批的款项和开支,财务部门应拒绝支付。每笔经济开支,必须由经办人员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经办人写明事由或原因、证明人证明、主管领导批准、财务主管审核、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报账。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发票正面:日期、单位、项目、大小写金额、发票专用章)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专项资金报账严格执行费用预算审批所有费用开支在事前需向单位主任请示,单次(单项)开支在1万元以下的支出(含对所属二级机构拨款),由分管条线副主任、分管财经审批副主任主任共同审批;单项开支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支出,由分管条线副主任、分管财经审批副主任主任共同审批,并报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通过;单项开支在5万元以上支出在上述审批程序的基础上,还须报主管副区长审批。专项资金项目完毕及时按规定办理财务结算,保证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完整;

  5、监督:本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部门均为专项资金的监督部门,有权及有责任对专项资金的审批与使用进行监督。同时本单位纪检监察室定期、不定期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或全面检查,并就具体情况向本单位报告。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归类,提出整改、完善意见,保证专项资金的使用到位、合理;

  6、验收:专项资金项目要按申请计划推进,按时完成项目任务,达到申请报告中预期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同时由项目申请单位会同项目承担单位、财务科及其他相关部门,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对项目进行专项评价及结算。保证资金专款专用,维护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六、本制度由我中心负责解释

 

2020年2月27日

园林绿化维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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