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征地服务中心民主理财监督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 2021-06-01     来源:芙蓉区征地服务中心     字体大小:

为了贯彻落实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厉行节约严格财政支出管理的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进一步搞好征地服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规范会议及公务接待办法,降低行政成本,严肃财经纪律,经征地服务中心办公会研究决定,制定本办法。

一、民主理财领导小组机构

(一)领导小组

成立征地服务中心主任为组长的民主理财领导小组,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高鹏

副组长:胡艳

成  员:张弟、杨友林、常剑、杨莎莎

(二)工作职责

1、商议重大事项的开支;

2、商议一次性开支在壹万元(¥10000)以上的事项;

3、通报征地服务中心全年收入、支出情况。

二、财务审批负责人

党政一把手不分管财务,由副主任胡艳分管财务报销审批。

三、经费审批要求

实行条线报账制,报销审批程序是经办人签字、相关人员证明、分管领导审核、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每张单据需由3人以上签字方可报账。具体审批程序如下:

1、一次性开支在壹仟元(¥1000)以下,由经办人、证明人、分管领导签字后,再送财务负责人审批;

2、一次性开支在壹仟元(¥1000)以上壹万元(¥10000)以下,由经办人、证明人、分管领导、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后、送财务负责人审批;

3、一次性开支在壹万元(¥10000)以上伍万元(¥50000)以下,由经办人、证明人、分管领导、民主理财小组组长、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签字后,送财务负责人审批;

4、 一次性开支在伍万元(¥50000)以上,由经办人、证明人、分管领导、民主理财小组组长、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签字后,送财务负责人审批,再送分管征地服务中心的区领导审批。

四、经费审批要求

1. 财务报销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收据或发票),对于经办人员没有取得原始凭证(收据或发票)的,一律不予报销,特殊情况确属无票据者需事先经主任批复同意。

2. 报销时,经办人员一定要把取得的原始凭证,包括发票、收据以及相关附件归纳整理好,分类、分次、分页整齐、清晰、折叠粘贴在“报销单据粘贴单”上。  

3.填写费用报销单应注意: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摘要栏准确而简洁注明支出的原由、项目、内容,由于内容较复杂的,也可以在备注栏补充。  

4. 报销伍万元以上(含伍万元)现金需提前一天通知出纳以便备款。

五、关于借款的审批程序和要求

1.  各项目需借款开支工作经费的,原则上由项目工作人员经办,分管财务副主任审核,主任审批;

2.  借款要求及时归还,还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

长沙市芙蓉区征地服务中心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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