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为残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0-12-17     来源:芙蓉区残联     字体大小:

辖区各为残服务机构:

时至年关岁末,用火用电用气高峰,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要求及省残联《关于转发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传染病疫情残疾人防护指南(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强化为残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将相关督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杜绝各类隐患,制定本机构安全生产的工作预案并组织机构人员和培训学员综合演练有条件的要邀请消防部门组织进行业务培训

二、机构要按规定配备足额数量灭火器,机构人员熟悉灭火器的使用逃生出口有明显标识,机构人员在上课前,培训中,放学后、住宿四个环节均要对消防设备、取暖设备、护栏、楼梯扶手,电器、电线开关等具有安全隐患设施、设备的检查、设专人维护巡查,并建立安全巡查登记制度。机构如提供就餐、采购食品一定要经正规渠道并留样,禁止采购进口冷链食品,制作间符合食品卫生基本要求。

三、机构内的人员要每日测量体温,如有发烧发热情况必须及时就医,进行自我隔离,并向所住社区进行报备。

、机构应主动接受辖区街道、社区的安全生产检查,机构内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配备安全员(非残疾人)。对本机构的消防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形成常态化自查建立安全生产台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各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我会将纳入年度资金扶持及达标考核的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望各机构一抓到底,常抓不懈,确保安全无事故。

特此通知!

长沙市芙蓉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01216

为残服务机构现场抽查核实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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