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五期职工大病关爱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4-09-13     来源:芙蓉区总工会     字体大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民生保障和服务,解决好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关心关爱因病致困职工群体中的作用,切实减轻职工医疗费用负担,总工会决定在全继续开展第五期职工大病关爱行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职工大病关爱行动,是指针对患重大疾病、罕见病的职工开展的关爱帮扶行动,是对职工医疗保障体系的有益补充,是困难职工梯度帮扶体系的重要内容。职工大病关爱行动资金在省总工会年初专项预算总额内实行预算管理,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资金使用既高效温暖,又公开透明。

二、关爱对象

参加了上期或当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含农民工

三、帮扶条件

) 享受大病关爱的职工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职工本人患重特大疾病、罕见病或者其他医疗费用较大的疾病;

2.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十二个月内住院治疗费用经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含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补助和二次补助) 报销、工会医疗救助帮扶(指建档困难职工)以及社会救助后,职工个人自负医疗治疗费用仍然超过5万元(含5万元)。

) 不纳入关爱帮扶的情形有:

1.因参与或从事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而产生医疗费用的;

2.因酗酒、自杀、自残行为而产生医疗费用的;

3.不按要求提供申请资料,拒绝核实情况,隐瞒或不提供 证明材料,出具虚假证明的;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形;

5.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能给予关爱帮扶的情形。

四、帮扶标准

职工符合上述大病关爱帮扶条件且个人自负治疗费用超过5万元(含5万),不足10万元的,按照1万元的标准给予帮扶;超过10万元(含10万),不足30万元的,按照2万元的标准给予帮扶;超过30万(含30万),不足50万元的,按照3万元的标准给予帮扶;超过50万元(含50万)不足100万元的,按照4万元的标准给予帮扶;超过100万元(含100万)的,按照5万元的标准给予帮扶。

五、帮扶流程

( 一 ) 个人申请。 患大病职工向基层工会提出书面申请, 提交《职工大病关爱行动帮扶申请审批表》职工医疗互助活 动补助审批表、职工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和工会帮扶、社会救助 情况等相关材料。如患大病职工当期和上期所属职工医疗互助 关系不同,则向当期职工医疗互助关系所在地申请,不得重复 申请。

如申请人已身故的,则需另外提交死亡证明、受益人与申请人关系证明、受益人身份证复印件、受益人银行卡复印件

( 二 ) 基层核查。基层工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进行调查核实和资料核查,符合条件的,按照工会隶属关系报上一级工会。县级总工会、省直属基层工会工作委员会、省产业工会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所属基层工会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

( 三 ) 市州审核。各医疗互助统筹单位对县级总工会、省直属基层工会工作委员会、省产业工会审查后的申报对象进行审核,经集体研究后将职工大病关爱行动拟帮扶对象报省总。

( 四 ) 省总审定。省总工会通过职工医疗互助系统对各医疗互助统筹单位申报对象进行审查,审定通过的对象纳入第五期大病关爱帮扶。

( 五 ) 资金分配和下拨。省总工会根据年度职工大病关爱 行动帮扶资金预算金额和审定通过对象情况等,汇总每个对象的帮扶标准,提出资金分配方案,经省总党组会议研究后下拨资金。若分配资金额度少于申报资金额度的,不足部分由各医疗互助统筹单位配套解决。

( 六 ) 公示发放。各医疗互助统筹单位在职工大病关爱资金发放前,应在申请人所在单位或当地职工服务中心(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各医疗互助统筹单位直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至职工个人。

六、工作要求

( 一 ) 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职工大病关爱行动的重要性,把它作为“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不断提升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发动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 二 ) 严格把关,确保实效。各级工会要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帮扶标准,认真把好审核关口,履行帮扶相关程序,主动接受职工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对违规违法行为问题线索,省总工会将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 三 ) 走访慰问,传递关爱。各级工会要将职工大病关爱行动对象纳入“两节”送温暖活动进行走访慰问,深入了解职工生活状况和实际需求,宣讲相关帮扶政策,帮助解决生活困难和实际问题,切实传递党和政府、工会组织的关怀温暖。

( 四 ) 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各级工会要加强工作宣传和政策宣讲,向社会广泛宣传职工医疗互助、职工大病关爱以及梯度帮扶政策等,提高群众知晓率,让工会医疗互助、大病关爱、帮扶救助政策覆盖到更多职工群众。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推广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请各街道、基层工会打印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补助金申请表(医疗互助系统内打印职工大病关爱行动拟帮扶对象实名制汇总表、审核《职工大病关爱行动帮扶申请审批表》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109之前报送到芙蓉区职工服务中心

附件:1.职工大病关爱行动帮扶申请审批表

2.职工大病关爱行动拟帮扶对象实名制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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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职工大病关爱行动帮扶申请审批表.docx附件二 职工大病关爱行动拟帮扶对象实名制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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