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总工会关于下拨湖南省总工会2025年促消费补助资金的方案

发布时间 : 2025-05-29     来源:芙蓉区总工会     字体大小:

为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推进《湖南省总工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动员全省广大职工会员积极参与提振消费专项行动的通知》(湘工发〔2025〕3号)落地见效,根据市总工会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将下达“湖南省总工会2025年促消费补助资金”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要求

1、辖区内中小微企业、困难企业工会组织。(中小微企业界定标准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2011年6月18日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附件3))

2、工会组织健全,开设了工会专用银行账户,依法向芙蓉区税务局缴纳了工会经费且企业行政依法保障了工会经费。

3、工会组织信息已录入湖南省网上工会工作平台,工会会员信息已录入全省工会实名制会员数据库,信息准确无误。

4、企业工会会员工会福利未发或者严重不足。

二、申报和资金拨付程序

1、申报流程:由各街道(开发区、局)工会联合会根据《长沙市芙蓉区总工会关于下达湖南省总工会2025年促消费补助资金的方案》要求开展调研,摸清情况,审核资格(审核资料建议如下:2024年12月和2025年4月工资表、财务报表(2024年12月资产负债表、2024年利润表、2025年1-3月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表、营业执照、2024年工会经费完税证明、企业工会发放工会福利情况资料、加入全省实名制会员数据库情况、工会账户开户许可证等)。

2、发放原则:按照①优先安排愿意配比且配比高的中小微企业;②困难企业;③小微企业顺序,择优选择并填写《参与湖南省总工会2025年促消费补助资金中小微企业和困难企业工会组织摸底信息表》,并经街道(开发区、局)工会联合会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同意后6月9日前上报至区总工会729-2办公室(签章的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都需要上报)。

3、发放标准:区总工会根据区域相对平衡原则获得省、市、区总工会集体荣誉单位给与倾斜原则等拟定发放单位和标准,经区总工会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分配名单。由区总工会统一召开发放消费券集中培训会议向辖区各街道(开发区、局)工会联合会拨付专项经费补助资金。各街道(开发区、局)工会联合会6月20日前将此笔专项资金按分配名单及时拨付给基层工会并跟踪落实及时使用6月30日前向区总工会上报本辖区促费补助资金分配拨付情况

三、资金使用方式

1、资金用途:收到补助资金的基层工会7月底之前一次性购买工会会员节日慰问/生日慰问/观影券等实体消费券或电子消费券,并集中发放给本单位全体工会会员(达到三方询价采购方式的、招标采购要求的应依法进行三方询价、招标采购)。 

2、标准:鼓励单位行政支持,区总工会促消费补助资金最高标准200元/人。

3、基层工会需上报证明资料:①发票复印件(发票抬头***公司工会/工会委员会);②银行付款单;③全体会员实名制发放签收表复印件(见附件2),发放签收表需企业工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单位工会章。以上资料一式两份交到辖区街道(开发区、局)工会联合会审核无误后,其中一份资料作为拨付此笔专项资金账务凭证附件证明,一份资料装订成册存档。于2025年815前向区总工会上报本辖区促消费补助资金采购发放实体消费券或电子消费券完成情况

四、其他要求

1、各基层工会要严格按照《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湘工发201820号见附件4《湖南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的补充规定》(湘工发202413号)见附件5文件精神要求规范使用好专项资金。严格审批流程和确保附件齐全,严防优亲厚友、利益输送,确保规范廉洁公开、公平依法选择发放平台和渠道,并满足工会财务规范管理要求,资金支付必须采取从本单位工会账户直接转账方式,不得现金支付,确保资金安全。补助资金应于2025731日前使用并发放到位,经查实未规定发放到位的将收回补助资金。

2、鼓励基层工会在“芙蓉工会”微信公众号“微福利”中

《芙蓉区总工会会员福利物资推荐目录》和《芙蓉区总工会会员春秋游活动目的地推荐名单》选择企业,采购实体消费券和电子消费券。

3、各街道(开发区、局)工会联合会要对基层工会消费券的发放情况进行全过程的跟踪监督审计,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区总工会经审办将对促消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一律从严处理。

五、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504844336@qq.com,联系人:周奕茜,联系电话84681659

附件:1、《参与湖南省总工会2025年促消费补助资金中小微企业和困难企业工会组织摸底信息表》

2、湖南省总工会2025年促消费补助发放签收表

3、《各行业划型标准及相关指标解释》

4、《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湘工发201820号

5、《湖南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的补充规定》(湘工发202413号)

6、<湖南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的补充规定>有关问题的解答》



                                                                           长沙市芙蓉区总工会

                                                                             202552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