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朝阳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2020年朝阳街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1-01-25     来源:朝阳街道     字体大小:

街道各部门、各社区、驻街站(办、所):

现将《2021年朝阳街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2021年朝阳街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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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朝阳街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落实,增强监管执法工作实效,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全街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街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行政检查办法>的通知》和《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0〕18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街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和依法治安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促进全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创造安全有序的发展环境。

二、编制原则

(一)依法行政、程序合法。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职权,做到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

(二)上下衔接、全面覆盖。原则上把规模商贸企业和重点企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检查范围,街道安委办应当加强对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综合协调,监督指导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行业管理的要求,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实施监督检查。对没有纳入街道检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由属地社区实施检查,确保全街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的“全覆盖”。

(三)从严监管、从重打击。要根据年度检查计划推进“双随机”执法,科学安排检查人员和监督检查对象,编制现场检查计划,合理确定检查内容,实行从严监管,积极履行职责,不放过每一起违法行为的查处,全面落实从严安全监管、从重打击非法违法的各项工作要求。

三、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有序实施,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完善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推动辖区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

四、工作内容

(一)监督检查对象及频次。街道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要求和分工,开展好相关行业、领域的监督检查工作,并根据各行业、领域的不同特点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合理确定各行业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率;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及其基本情况合理安排对其监督检查频次。

(二)监督检查内容。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具备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重点检查《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行政检查办法》第二十四条所规定的内容,以及按照《长沙市企业安全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录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的隐患自查自改自录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科学合理地具体设计并严格规范现场执法环节、步骤,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文书正确。

(二)规范自由裁量行为。要严格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实行行政处罚。

(三)规范记录与完善案卷。要严格执法程序,切实规范监督检查记录,建立监管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推行痕迹化监管,做到监督执法有迹可循、工作情况有据可查,充分完善各类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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