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朝阳街道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朝阳街道办事处作为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行使行政管理职能。
1、在街道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行使区人民政府赋予的权力,负责本辖区的行政管理工作。
2、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3、依法参与城区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美化、环境保护、城市防灾等工作。
4、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外来人口管理、青少年教育和武装工作,维护社会安定。
5、积极发展社区服务业,发展多元性的街道经济,不断壮大街道经济实力。
6、落实人口计划指标,加强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工作,搞好计划生育工作。
7、做好社区教育、文化、体育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
8、做好拥军优属和社会救济等基层社会保障工作,维护老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9、协助做好侨台事务、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10、指导社区居委会工作,扶持居办经济实体,帮助社区居委会解决实际困难,及时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办核定,朝阳街道办事处包括本级、内设科室、二级机构。内设科室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公共安全办公室、纪检监察室、财政所;二级机构分别是: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街道党群服务中心)、街道网格化综合服务中心、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芙蓉区朝阳街道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065.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65.38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231.60万元,下降23.25%。主要是环卫所经费未纳入预算、人员经费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4,065.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77.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5.6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86.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5.62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231.60万元,下降23.25%。主要是环卫所经费未纳入预算、人员经费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065.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77.72万元,占43.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5.65万元,占42.94%;城乡社区支出386.40万元,占9.50%;住房保障支出155.62万元,占3.83%。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3,268.3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797.0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城乡社区支出386.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7.0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6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各部门各条线的运转、社区日常工作、社区惠民、办公楼租金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长沙市芙蓉区朝阳街道办事处机关运行经费281.3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较去年增加59.86万元,上升27.03%。主要是其他交通费用及工会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长沙市芙蓉区朝阳街道办事处“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较去年减少0.10万元,下降100.00%。主要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要求。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00万元;培训费预算0.00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7.5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0.5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57.0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部门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部门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065.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68.38万元,项目支出797.0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见附件)
长沙市芙蓉区朝阳街道办事处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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