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屯渡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发布时间 : 2020-07-21     来源:东屯渡街道     字体大小:


东街发〔202004

东屯渡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机关各部门、社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和《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的指导意见(试行)》(湘应急发〔20205号)长沙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转发〈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应急发〔202013号)要求,按照委、政府总体部署及安委2020年长沙市芙蓉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和依法治安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创造安全有序的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落实、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扎实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督检查水平。通过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持监督检查计划执行率达到100%;各类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三、工作内容

(一)监督检查对象

公共安全办(安监条线)按照工作职能和职责分工,依法对全街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的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要求按计划认真开展好相关行业、领域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计划按时、按量、按质进行,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或要求,增加检查次数和覆盖面。各部门应当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形成联合检查执法合力。各安委成员单位的计划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2号17点以前将检查文书报街道安委办备存。东屯渡派出所、城管执法中队按照本部门的计划检查,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2号17点以前报街道安委办。各部门对未达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要求的案件,依法移交东屯渡街道行政执法中队

各社区依法对本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巡查,确保辖区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巡查到位。各社区要按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安全巡查,必须在当月25日17点前将巡查文书呈交安委办备存。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安全生产源头防范落实情况。三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情况。四是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情况。五是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落实情况。六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建设落实情况。七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后保持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

对监管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每年应至少保证1次,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应不少于2次。

四、工作要求

全街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照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对于监督检查和巡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困难,要及时向街道办事处和街道安委办报告,争取支持解决,不能影响检查、巡查计划的执行力和严肃性。各部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不能现场整改到位的要向上级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书面报告,各社区巡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不能现场整改到位的及时向安委办或者按照行业监管的原则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书面报告并留档备存。


                  长沙市芙蓉区东屯渡街道办事处

                              202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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