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屯渡街道扬帆社区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 2021-03-26     来源:东屯渡街道扬帆社区     字体大小: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7月24日至8月28日,区委第十轮第四巡察组对东屯渡街道扬帆社区党委进行了巡察。11月17日,区委巡察组向东屯渡街道扬帆社区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东屯渡街道扬帆社区党委高度重视巡察组的反馈意见,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的有序推进,及时成立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围绕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相关要求,根据巡察组的提出意见和建议,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责任人,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截至2月17日,巡察反馈需要整改落实的15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5个。巡察移交的5个信访件,已办结5件。已根据巡察反馈的情况建立或完善制度2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

整改情况:社区党委班子成员召开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会并进行了两次集中测试。

2、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社区党委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及下属四个党支部委员召开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和问题整改工作专题部署会。二是社区党委组织全体党员召开了党员大会进行再学习再教育,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和党章党规。

3、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扬帆社区严格落实了每周星期五下午2:00--4:00期间组织全体员额管理人员开展“一门式”培训会。二是线上利用智慧社区“乐享生活”APP、微信服务群、朋友圈等方式发布“一门式”服务工作,线下利用召开居民代表和党员大会,向与会人员介绍“一门式”服务的具体内容,线上线下的宣传,提升了居民知晓率和配合度三是制定网格员管理制度,明确网格员职责和考核办法。

4、解决居民群众身边的生活实际问题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8月下旬开始,扬帆社区多次联合街道城管办、行政执法中队对我辖区内私装地锁问题进行了联合整治。同时,将巡察私装地锁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发现一例处置一例;二是扬帆小区F区公共垃圾站(编号:长芙-42湿垃圾压缩箱)系长沙市环卫局定点湿垃圾清运垃圾站点,该站点已安装智能喷雾除臭系统,定时对湿垃圾箱体进行喷雾除臭处理,该垃圾站24小时有环卫工作人员对该处进行保洁和冲洗,异味、卫生不洁问题已得到彻底改善。  

5、对扬帆夜市的管理还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长沙市芙蓉区扬帆物业管理事务服务指导中心与夜市管理方于2020年7月19日签订了扬帆夜市经营管理协议,强化了对扬帆夜市的引导、监督、约束和促进作用;二是扬帆社区严格按照“三有四不五统一”的标准督促夜市管理方整改落实。夜市管理方认真落实《扬帆夜市场地租赁合同》上明确的责任与义务,落实各项问题整改,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三是社区综合管理员每天排班对夜市进行巡查,建立了夜市巡查机制;四是在社区和警务室设立了群众意见和建议箱;五是扬帆社区积极联系各职能部门对夜市及周边问题进行整治,规范了夜市经营秩序。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情况方面

6、社区对惠民资金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社区“两委”委员召开了《芙蓉区社区惠民项目资金使用实施细则》专题学习会,规范了惠民资金使用程序;二是明确要求了相关业务人员自觉对惠民项目资金使用知识要反复学习;三是社区“两委”自收到反馈意见后严格把关了每一笔惠民资金的使用,确保规范、符合要求。

7、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未按规定进行采购,发放津补贴不规范。

(1)垃圾清运和采购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自收到巡察组反馈问题起,社区每项采购已严格根据财务制度通过三方询价、集中谈判、班子集体决策等方式进行,并规范附全文件、会议纪要、记工单等报账要素。二是垃圾清运已于2019年下半年进行了规范,自2020年初起一律由街道通过三方询价、班子会议集体决策和招投标程序确定的劳务服务单位承运。从2021年1月开始,社区垃圾清运将统一由中标公司承运。

(2)财务报账要素不全。

整改情况:对于报销费用问题社区通过规范财务报账制度,明确财务报账要素及流程,在今后工作中举一反三,做到每一项财务报账都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3)发放劳务费、津补贴无标准、不规范。

整改情况:关于社区发放劳务费、津补贴无标准、不规范的问题,及时向巡察组说明了情况。为强化源头治理,社区党委严格按制度要求规范劳务费、津补贴发放标准,任何一项奖金津贴的发放都必须附全文件、会议纪要、记工单等报账要素。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方面

8、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支部活动存在走形式的现象。

(1)发展党员把关不严,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社区党委组织下辖四个党支部的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了《党支部工作手册》,加强了社区党委和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业务学习;二是社区下属四个支部组织党务工作者集中学习了《党支部工作手册》,层层强化业务能力;三是荷花支部以支部“三会一课”记录和街道党工委审核备案会议记录为依据,召开了情况说明支部党员大会,纠正了错误,修正了荷花支部党员大会表决的会议记录;四是社区党委书记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对工作不扎实、不到位的情况进行了批评教育。

(2)社区第二支部书记述职报告内容与当年的指导思想、活动开展主题不符。

整改情况:社区党委召开党员大会,指出述职报告是原第二支部书记就2017年履职情况的述职,及时纠正了错误内容并强调积极主动学习党的最新理论成果的重要性。社区党委书记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对工作不扎实、不到位的情况进行了批评教育。

9、廉政警示教育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社区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召开了党风廉政教育专题工作会,要求全体工作人员提高认识,开展经常性理想信念教育、宗旨观念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在潜意识中形成“警钟长鸣”抓好警示教育。二是社区联合芙蓉区人民法院开展以案释纪党风廉政教育专题讲座。

10、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社区“两委”召开专题工作研究会,明确党委会议记录本和“两委”会议记录本专人专本专记。

11、党组织选举程序不规范,支委班子不健全。

(1)党组织选举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社区党委组织下属四个支部班子集中学习了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二是规范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三是2020年10月30日,扬帆社区党委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程序要求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

(2)支委班子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已及时向巡察组说明了情况,法院路支部、东华支部实际均已于2019年12月27日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配齐了支部班子。支部完成换届选举后至今党内事务研究均由3位支委讨论表态;二是社区党委组织了四个支部的全体班子成员集中学习《党支部工作手册》,明确党支部的任务和职责,确保党支部的设置标准化和规范化。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区委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意见,实事求是指出了社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社区党委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持续强化了整改认识、压实了整改责任、加大了整改力度,举一反三对社区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区委巡察成果。社区党委落实好巡察整改后,将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在社区工作中统领全局,协调各方的决策作用。对立行立改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长期坚持的整改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紧盯不放,注重治本。同时注重运用好巡察成果找差距、补短板,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担当,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社区党组织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党的政治建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1-82201557。

中共芙蓉区东屯渡街道扬帆社区委员会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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