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芙蓉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财税收入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9-10-08     来源:芙蓉区门户网站     字体大小: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芙蓉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财税收入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隆平高科技园管委会、湘湖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机关有关单位,市驻区垂直管理相关部门:

      《芙蓉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财税收入管理的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5日

  芙蓉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财税收入管理的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组织收入工作的决策部署,实现应减尽减、应收尽收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加强区级税收征管,夯实地方财力,稳步推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特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工作目标

  提高征管效率、整合征管资源,充分调动各部门力量,确保圆满完成全年收入计划。

  二、 组织机构

  由区财政局统筹,区税务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数据资源中心、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心、其他非税收入执收部门及各街道(园、局)共同参与。

  三、工作安排

  (一)个人限售股减持工作

  责任单位:牵头单位为各街道(园、局),协同单位为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工作目标:在全区范围内宣传省、市个人限售股减持政策,确保辖区上市公司减持业务在本区交易,争取辖区证券公司引入外地个人限售股减持资源,加快推进减持业务落地,确保9月当月减持个税取得明显成效,年内在税收规模上有重大突破。

  工作职责:各街道(园、局)负责9月底前摸清辖区上市企业限售股减持基本情况,建立本辖区个人限售股减持明细台账,同时紧盯辖区证券公司,及时对接掌握限售股减持信息,每周统计、上报辖区证券机构对接情况及减持交易情况,牵头组织企业减持奖励申报工作;区财政局负责申报奖励的复审和呈报,统筹资金调度,确保奖励资金兑付到位;区税务局负责提供政策支持,及时为企业进行政策解读,及时捕捉减持信息,配合奖励审核工作。

  (二)跨省总分机构引入高管个税工作

  责任单位:牵头单位为各街道(园、局),协同单位为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工作目标:加强辖区跨省总分机构高管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一是确保辖区分支机构企业高管个税在本地缴纳,二是争取本地总部机构的外地分支机构高管个税在我区汇总缴纳。

  工作职责:各街道(园、局)在9月底前完成前期摸底工作,掌握相关企业运营情况及高管个税缴税方式(总部汇总缴税或分支机构缴税),与相关企业建立动态联系机制,主动做好走访对接和政策宣传工作;区财政局负责资金调度,配合各街道(园、局)做好高管个税增收工作;区税务局负责提供辖区跨省总分机构的名单及高管缴税情况。

  (三)处理处置闲置楼宇工作

  责任单位:牵头单位为区住建局,协同单位为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心、区税务局及相关街道(园、局)。

  工作目标:盘活城市存量资源,变“城市包袱”为“城市财富”,变“城市存量”为“城市增量”,提高经济配置效率,引进优质资源和社会业态,挖掘税收增长空间。

  工作职责:区住建局全面统筹闲置楼宇处置工作,动态管理有关工作推进情况,紧盯市政府明确的擎天广场和龙璟汇两个重点项目,每周汇总项目推进情况;区发改局负责“僵尸”楼宇的清理和处置;区商务局、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心负责军产、社会楼宇的盘活和招商;相关街道(园、局)协助职能部门共同推进项目建设,建立项目承建企业台账,确保项目承建施工单位的登记注册在我区;区税务局重点关注项目涉税环节,配合施工企业做好注册登记工作,确保企业按施工进度足额纳税,保障项目税收应收尽收。

  (四)消费和零售服务业税收工作

  责任单位:牵头单位为区财政局;协同单位为区数据资源中心、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统计局、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心及各街道(园、局)。

  工作目标:理顺当前消费和零售服务业税收漏征漏管、信息不对称等突出问题,对大型市场、楼宇等重点领域开展清理整顿,规范税收征管,营造公平公正的纳税环境。

  工作职责:

  1. 构建消费信息管理平台。区财政局牵头,区数据资源中心配合,9月底前完成平台建设工作;区市场监管局、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心负责提供相关楼宇、企业基础数据支持;各街道(园、局)负责摸清楼宇、市场商户基础信息,提供存量数据支持,其中湘湖管理局、定王台街道要在9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内三湘南湖大市场家电城及九龙仓国金中心的清查工作。

  2. 加强消费和零售服务业数据管控。区税务局结合平台数据,对消费和零售服务业相关信息进行评估分析,解剖征管症结,严厉打击偷税漏税行为,同时要制定消费和零售服务业专项清理方案,成立专项清查领导小组,集中开展该行业专项评估核查工作,特别是针对三相南湖大市场家电城等重点市场和九龙仓等楼宇,要配强人员、明确责任,加强数据比对、强化信息管控,在10月底前完成行业清理工作,全面理顺辖区消费和零售服务业税源管控;区统计局、区商务局要利用平台数据,做好相关指标分析和整理工作,提高经济指标数据报送质量。

  (五)房屋租赁委托代征税收工作

  责任单位:牵头单位为区税务局、各街道(园、局),协同单位为区财政局。

  工作目标:以社区委员会为代征主体,全面推进个体零散税收社会化管理,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个体,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提高私人房产税征收效率。

  工作职责:区税务局要成立专门机构,出台明确方案,及时与上级税务部门对接,研究突破金三系统权限下放、票据管理、委托征收方式等现实困难和政策障碍,就委托代征开票等业务事项组织委托代征专题培训,工作铺开后每月按照各代征点新增私人纳税主体缴纳税金核算各代征点征管经费;各街道(园、局)要安排专人、提供场地,做好前期摸底工作,全面梳理辖区私人房产出租情况及相关信息,建立动态台账,待税务部门明确代征方案后,全面推开代征工作;区财政局负责提供代征工作经费保障。

  (六)加强非税收入组织工作

  责任单位:牵头单位为区财政局,协同单位为各非税收入执收单位。

  工作目标: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年内非税收入在总量和质量上实现双提升,进一步做实非税收入。

  工作职责:各街道、社区(村)以及代管国有资产的区直部门对本单位的资产出租收入做到应收尽收;国资管理部门要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加快国有资产处置工作进度;具有执法职能的相关执收部门要加强罚没收入管理,坚持依法执罚,确保罚款及时上缴;有行政事业性收费职责的执收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加强征管,确保应收尽收;区财政局要加强收入分析,定期对比收入收缴情况,找准非税收入增减原因,找出征管中的盲点,进一步挖掘增收潜力,定期与执收单位开展对账,加快待查资金清理,确保资金及时解缴国库。

  (七)强化房地产企业清理工作

  责任单位:牵头单位为区税务局,协同单位为各街道(园、局)。

  工作目标:加快推进2019年上半年明确的19个重点房地产项目清算工作,做大地方税收规模,为全年收入计划完成提供强力支撑。

  工作职责:区税务局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先易后难、多措并举,根据新旧项目具体情况,科学确定核查征收方式,加快推进房地产企业清查工作,每月向政府专题汇报铺排项目推进情况,9月底前完成中惠锦堂、华泰律政大楼、壹号座品3个项目清算工作,12月底前完成全部19个项目清算工作;各街道(园、局)要积极配合区税务局做好辖区项目清算工作,针对部分进度慢、推进难的项目,要采取多部门共同协作的方式,综合施策,助推项目税收尽快入库。

  (八)加强税源规范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牵头单位为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协同单位为各街道(园、局)。

  工作目标:全面规范工商税务关系和实际办公地不一致的经营行为,理顺辖区企业管理。

  工作职责: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牵头,成立联合专项清理小组,以上半年交办的207户异常企业名单为基础,实时调整更新,将所有异常企业明确到专人负责,确保年底前辖区异常关系企业全部理顺到位;各街道(园、局)负责协调配合区税务局和区市场监管局,利用街道现有资源,共同推进,每月汇总上报区财政局当月异常企业变更情况,加速推进关系异常企业变更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强化组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调度,明确专人负责,按期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区财政局要加强组织协调和上传下达,做好各单位之间的沟通衔接工作。确保各单位各尽其责、联动作战,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二)积极推进,确保成效。各单位特别是牵头单位要按照行动方案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主动作为、压实责任、细化铺排,稳步推进工作开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监督,严格考核。区政府督查室要强化督查,对组织收入工作推进全过程实施监督,发现懒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工作不力、政令不畅的现象,实行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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