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芙蓉区城市管理品质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1-08-16     来源:芙蓉区政府     字体大小:

隆平高科技园管委会、湘湖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机关各单位,市驻区垂直管理相关部门:

长沙市芙蓉区城市管理品质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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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芙蓉区城市管理品质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奋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全力推进高质量发展,推动落实城市建设品质“四精五有”要求,建立健全与现代化中心城区相适应的城市管理体系,持续提升城市管理品质,结合芙蓉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的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一流城市管理标准,实施更高水准的城市精致管理,以高品质市容市貌展示中心城区城市形象。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清洁芙蓉行动”(牵头单位:环卫中心)。深入推进全区市容环境实现显性变化,提升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精细化水平,坚持以目之所及无垃圾为总任务,展示“四精五有”美丽舒适宜居现代化长沙的靓丽形象。具体工作措施包括:

1.清扫保洁提标。二环线以西区域由一级维护提标为特级维护,二环线以东由二、三级维护提标为一级维护。特级维护区域主次干道由18小时清扫保洁增加至24小时保洁,社区背街小巷由12小时清扫保洁增加至18小时清扫保洁,同时主次干道实行“二普四保一清洗”(即清晨5:30-7:00一次普扫,中午12:00-14:00第二次普扫,24小时保洁分为四个班次无空挡,每天一次全面清洗);社区背街小巷实行“一普三保周清洗”。(责任单位:环卫中心、城管局、火车站综管办,隆平园、湘湖管理局、各街道)

2.站厕卫生提档。对辖区内公共站厕实行24小时专人维护管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制度化、常态化确保站厕随时洁净,达到不脏、不臭、不滑、不黑的四不要求。及时检修站厕内设施是否完好,确保各类设施随坏随修、正常使用。(责任单位:环卫中心、城管局、火车站综管办,隆平园、湘湖管理局、各街道)

3.垃圾清理提升。全区公共垃圾站做到日产日清;辖区内驻街单位、物业垃圾站做到垃圾及时清运;街巷房前屋后、楼道垃圾及时清理;(责任单位:环卫中心、火车站综管办,隆平园、湘湖管理局、各街道、各驻街企业、小区维护单位)

4.全域清洁提质。持续开展周末大扫除,充分发动街道、社区、驻街单位、门店参与。加强报刊亭、公交站亭牌、路灯杆、广告牌、城市雕塑、公厕等公共设施清洗清洁,保持“城市家具”整洁完好。(责任单位:环卫中心、城管局、火车站综管办,隆平园、湘湖管理局、各街道、交通运输局、交警支队、民政局、住建局等公共设施权属单位)

5.环卫管理提效。落实清扫保洁精细化、网格化管理要求,定人、定岗、定路段,网格任务量化责任到人。严格执行环卫作业标准,规范作业工具摆放。建立路面污染及时发现处置工作机制。(责任单位:环卫中心、城管局、火车站综管办,隆平园、湘湖管理局、各街道)

(二)开展“联巡联处行动”(牵头单位:城管局)。提升城市管理路面见勤率,对辖区内主次干道市容秩序管控情况、市政道路设施完好情况、环境卫生保洁情况、绿化养护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管,压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实现“人在网中走、事在格中办”。具体工作措施包括:

1.人员上路三级巡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街道、行政执法中队、社区三级巡路。湘湖管理局、各街道、行政执法大队要牵头制定上路巡查方案,明确日常巡查时间、路线和人员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城市管理工作人员路面见勤率,提升发现问题、处置问题能力。(责任单位:行政执法大队、火车站综管办,湘湖管理局、各街道)

2.问题处置部门联动。各责任单位对照工作职责,及时发现和处置城市管理相关问题。对不能现场处置的问题,第一时间上报。湘湖管理局、各街道、社区及作业维护单位要各司其职,主动作为。需要协调解决的,相关部门要积极反应,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责任单位:城管局、市政中心、园林中心、环卫中心、火车站综管办,湘湖管理局、各街道)

3.整改销号闭环管理。以“路段责任制”为依托,各路段长牵头负责所属责任路段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定期对所属道路进行巡查,督促、协调相关街道和维护作业单位及时处置主次干道两厢城市管理的相关问题。发现问题属部门管理由部门处理问题,属街道由街道销号,落实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台账销号的闭环管理模式。(责任单位:城管局)

(三)开展“垃圾分类”提升行动(牵头单位:环卫中心)。对标全国先进城区,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全链条体系,进一步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持续推动芙蓉区垃圾分类工作争先进位,实现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5%以上,群众知晓率100%、居民参与率100%、分类处置率100%。具体工作措施包括:

1.深化宣传。全面开展入户宣传“敲门”行动,指导家庭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广泛开展多形式、多地段、多主题的宣传活动,定期开展志愿者活动、党员活动,实行垃圾分类宣传全覆盖,参与百分百。(责任单位:环卫中心、城管局、教育局、商务局、文旅体局、卫健局、机关事务中心、隆平园、湘湖管理局、各街道)

2.有序撤桶。实施餐厨垃圾收集桶撤桶归店,通过一个月的攻坚行动,推动区内沿街门店的餐厨垃圾桶归店或集中摆放;实施居民小区分类桶撤桶并点,按300户设置一个投放点的要求,因地制宜设置集中投放点,对有条件的小区,鼓励设置规范化、标准化的厢房。(责任单位:环卫中心、城管局、住建局、隆平园、湘湖管理局、各街道)

3.源头减量。落实国家有关禁止和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的有关规定,在旅游、住宿等行业大力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大力宣传和倡导“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厉行节约、适量消费。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责任单位:环卫中心、文旅体局、机关事务中心、隆平园、湘湖管理局、各街道)

4.联合执法。加大对《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宣传、督查和执行工作,对违反《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且拒不整改的,联合城管执法部门开展执法,加强对物业小区、门店、商场(超市)、酒店(宾馆)等生活垃圾分类执法的处罚力度,全区每月关于生活垃圾类型办案不少于10起。(责任单位:环卫中心、行政执法大队、商务局、文旅体局、隆平园、湘湖管理局、各街道)

5.示范带动。推进党政机关、广场、公园、商场以及各类文体活动场馆等重点区域、窗口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作。2021年,全区创建6个市级示范街道、10个市级示范社区,表彰一批示范机关、示范学校、示范医院、示范商超(场馆)、示范酒店(宾馆)。(责任单位:环卫中心、城管局、教育局、商务局、文旅体局、卫健局、机关事务中心、隆平园、湘湖管理局、各街道)

6.处置提升。实行定点收集、专项运输、专门处置,持续推进大件垃圾、装修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规范化管理,有效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合理设置小区大件垃圾、装修垃圾暂存点,加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暂存点的管理,做好源头分类,由专业公司开展收运,加强对公司车辆、场地、人员、收运频次及收运效果的管理,确保装修垃圾、大件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市场化机制稳定运行。(责任单位:环卫中心、城管局、隆平园、湘湖管理局、各街道)

(四)开展“控违拆违行动”(牵头单位: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大队)。加强全区违法建设防控工作力度,实现新建违章“零容忍”、历史违建“零投诉”、拆违行动“零事故”。具体工作措施包括:

1.摸清历史违章底数,列出整治清单。依法查处城市乱搭乱建等违法行为,逐步消除存量违法建筑。(责任单位:城管局、行政执法大队、湘湖管理局、各街道)

2.强力整治小区违法建设及顶楼平台“圈地占用”行为,清理“空中菜园”和“养殖农场”。(责任单位:住建局、城管局、行政执法大队、湘湖管理局、各街道)

3.加强日常巡查,开展联合执法,对违建行为形成强压态势。加强拆违现场管理,确保过程安全(责任单位:城管局、湘湖管理局、各街道)

(五)开展城市乱象整治行动(牵头单位:城管局)。严禁违规设置招牌广告、亭棚横幅、地桩地锁,施工围挡。共享单车、杆线箱柜保持规范、整洁、有序。具体工作措施包括:

1.开展立面清洗整治。加强城区临街建筑物外立面(幕墙)清洗、整治工作,对污损较严重的建筑外墙,适时开展“补洗结合”。分批次对长沙大厦、农业银行省分行(国贸大厦)、定王台书市外立面、千禧华城等楼宇立面开展清洗整治。(责任单位:城管局)

2.开展违规设置清理。分阶段对全区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亭棚横幅、违法张贴进行集中清理。(责任单位:行政执法大队)

3.开展共享单车专项治理。每月约谈共享单车企业规范、督促有序管理共享单车。(责任单位:行政执法大队)

4.开展施工围挡专项整治。做到施工必围挡,围挡必规范。(责任单位:行政执法大队、住建局)

5. 严格渣土管理。深入推进我区渣土扬尘治理管控工作,针对“三无”乱象、“带泥上路”、违法倾倒等重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打击。加强浏阳河以东片区拆迁地块管理,确保全面复绿、硬化到位,减少大面积裸露地块。(责任单位:行政执法大队、交警大队、基建投资中心、东岸街道、马坡岭街道、东湖街道)

6.开展“僵尸车”整治。对停放在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共停车场、城市广场等处影响市容市貌的“僵尸车”进行清理。在一个月内完成整治,并形成常态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城管局、交警大队、湘湖管理局、各街道)

(六)开展街巷提质行动(牵头部门:城管局)。按照“四精五有”标准开展街巷提质行动,做到统筹设计精致、细节处理精细。推进重要区域重要节点的花化彩化,精心设计,做好建党一百周年鲜花布景。具体工作措施包括:

1.开展道路畅通工程。对主次干道窨井设施进行专项整治,对易积水点、易堵管网和化粪池进行改造和疏浚。对重点区域人行道交叉路口、出入口及横道进行坡化处理,对盲道进行专项清查维护。实施人行道箱多、杆多、柜多“三多”专项整治。在主城区按照统一标准和规范实施“多杆合一、多箱合一”改造。(责任单位:市政中心)

2.开展增绿添彩工程。严格按照园林绿化“六无”(无杂草枯枝、无死株缺株、无黄土裸露、无病虫害、无堆物垃圾、无设施损坏)要求,做到日常养护“五勤”(勤施肥、勤除杂、勤修剪、勤更换、勤补栽),实现园林景观“四好”(长势好、形态好、颜值好、效果好)的绿化美化效果。以优化人居环境、完善绿化配套设施为重点,推进绿化提质项目建设、开展树池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园林中心)

3.开展街巷扮靓工程。提升城市整体风貌,改善城市空间环境。对五一大道、营盘路、解放路、韶山路、八一路-远大路、迎宾路等12条道路进行提质;对立面楼宇、路灯进行美化亮化,新建同丰路、月新巷等道路照明系统;整治私拉乱接、规范设置空中管线,完成重点区域周边弱电整治。(责任单位:城管局)

三、工作要求

(一)成立组织机构。根据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现有工作机制,成立由区人民政府区长任总指挥,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任副总指挥,各责任单位为成员单位的城市管理品质提升专项行动指挥部,区人民政府分管副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城管局局长任常务副主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各责任单位要组建工作专班、分解制定具体行动方案、迅速安排部署、全力以赴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牵头单位要根据工作任务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由区城管委统筹调度推进。各责任单位、湘湖管理局、各街道要在出台具体行动方案基础上,建立相应工作协调机制,精心组织,定目标、定时间、定任务、定责任,明确实施主体,安排足够的人力、财力、物力,按照目标任务和时限要求,迅速启动相关工作。各行动牵头单位要强化调度指导,协调解决有关重点、难点问题,有序推进各项任务。

(三)严格坚持标准。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强化标准规范执行力度,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精细化技术导则和作业标准,实现市容市貌、市政设施、园林绿化、街面秩序、交通秩序、城市照明、空间立面、提质建设等标准全覆盖,严格落实《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精致化标准》《长沙市精致管理道路空间品质提升指南》,实行过程把控,形成城市闭合管理链。

(四)突出工作重点。要重点加强中央驻湘单位、省直机关、重要商圈、火车站、汽车东站、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公交车站和地铁站口等重点区域及周边的维护管理,对前期上级排查交办的重点区域道路路面、立面、绿化、亮化、公共空间秩序等维护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要全面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全市重点区域环境明显改善、形象明显提升。

(五)加强督查考核。区政府督查室要牵头督导城市管理品质提升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指挥部办公室要定期开展督查讲评,依据《芙蓉区城市综合管理绩效评价办法》,将工作任务落实评价情况、问题处置情况报区领导同意后纳入负面清单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相关单位进行批评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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