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马王堆街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9-08-23     来源:芙蓉区门户网站     字体大小:

各社区、村,机关各部门,街直二级机构:

  《马王堆街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马王堆街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街道办事处

  2019年8月15日

  马王堆街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吸取西龙苑“7·4”亡人火灾事故、“8·2”曙光园区废弃厂房火灾教训,切实有效加强火灾防控工作,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做好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根据芙蓉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部署,马王堆街道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街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消防工作领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继续抓好公众聚集场所严查整治外来人口出租户和“三合一”场所等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落实整改责任制,务必做到火灾隐患整改有人检查、有人跟踪、有人落实、有人督查,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强化社会消防宣传教育,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增强火灾抗御能力。努力实现杜绝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减少一般火灾事故,保持火灾形势平稳的目标,为今年消防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街道成立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组  长:曾志伟

  副组长:周宏彬  陈  栋  黄继文  刘光明  黄  海

  黎卫军  张  建  仇仁贤  王志峰  殷  政

  师璐娜

  成  员:周  珊  戴万兴  莫  磊  魏瑜军  刘金辉

  白昌恩  黄建辉  李  卫  刘志刚  唐寿龙

  朱进峰  聂  龙  文军彪  黄效峰  苏  振

  杜欣军  尹正文  贺志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负责执法行动日常工作安排。

  三、主要任务

  健全全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认真实施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和责任机制,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充分发挥社区、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作用,加强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街道各部门、社区(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任务如下:

  1、党政综合办: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2、派出所:加强住宅小区、“多合一”场所、商住楼、群租房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重点纠治消防通道堵塞、消防设施损坏、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

  3、公共服务办(卫教条线):负责学校、幼儿园管理中的行业消防安全。指导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活动统筹安排,组织对寄宿制学校进行检查。

  4、基层党建办(文化条线):负责文化娱乐场所管理中的行业消防安全工作,指导、监督消防安全职责。组织对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酒店、网吧进行检查。

  5、城市管理办(建设条线):负责建设工程领域消防依法监督。加强建筑施工工地监管,严查违规使用易燃易爆可燃保温材料、违规留宿人员、违规动火动焊等行为,进一步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贯彻落实的检查督导;(城管条线):负责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工作。督促货运市场,车辆运输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6、公共安全办(安监条线):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按照职责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中的消防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加强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超量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治;(综治条线):负责全街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7、各社区(村):认真组织本辖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各辖区火灾形势稳定。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制定方案(8月13日——8月15日)。各部门、社区(村)根据职能职责,按照专项整治行动任务分工,结合本行业、本辖区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行动方案,迅速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行动方案于8月15日前报街道综治办。

  (二)全面排查、建档造册(8月15日——8月30日)。要对本行业、本辖区存在的火灾隐患情况——排查,登记造册,建立台账,督促行业企业管控风险,消除隐患。各部门、社区(村)于8月3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小结报街道综治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社区(村)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结合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健全定期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加强分工协作、协调配合,强化隐患防控和应急联动,合力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

  (二)及时报送信息。各部门、社区(村)严格按要求于每月30日前向街道综治办报《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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