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沙市湘湖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社会公开稿

发布时间 : 2021-08-26     来源:湘湖管理局     字体大小: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9月17日至11月17日,市委巡视巡察上下联动一组对长沙市湘湖管理局进行了巡察。2021年4月16日,市委巡视巡察上下联动一组向长沙市湘湖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长沙市湘湖管理局党委坚持把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作为查找问题、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对照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切实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迅速研究整改问题,用有力的整改措施,全面推动整改工作见行动,见实效。自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共计14次,针对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深刻剖析问题出现的原因,形成《市委巡视巡察上下联动一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督促班子成员及各责任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整改,对各阶段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逐个落实。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本次巡察共反馈37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5个,基本完成整改2个;巡察移交的11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11个。已根据巡察反馈的情况建立或完善制度8个,退缴相关资金52378元。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1.理论学习质效不理想。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十条措施》,把中心组学习纳入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每周班子会前进行集体学习研讨,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体验式、情景式学习。三是每名班子成员每周自主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学习笔记不少于1页。

2.党的基础知识掌握不全面。

整改情况:一是编制印发了便于携带的“应知应会150题”党建知识小册子,着重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二是开展了党的理论基础知识小测试,检验学习成效。

3.《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精神领悟不透。

整改情况:全体班子成员共同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并在日常工作和管理中严格遵照执行,加强监督检查。

(二)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偏差的问题。

4.对存在的风险防控不重视。

整改情况:关于区域性消防隐患挂牌问题,2016年提出了隐患整改方案,2017年6月9日三湘南湖大市场灯石城重大消防隐患完成销案。2018年按照消防整改清单投入资金对建材城、汽配城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2019年9月与省、市、区消防人员一起再次全面排查,制定整改方案并投入资金改造。2020年11月20日芙蓉区消防大队验收合格。2020年12月市消防大队进驻验收合格,2021年2月2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出具长消安办函〔2021〕2号文件〔关于《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三湘南湖大市场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改销案的函》的复函〕,正式销案。

关于存在临聘人员劳务风险问题,局党委专题研究了相关人员人事关系问题,同有关人员协商解除街道聘用的劳动关系,于2021年1月1日通过劳务派遣方式签订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书,保障了职工利益,消除了劳动风险。后期加强管理,严格实施《湘湖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临聘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

5.“三定方案”未及时跟进、“政企”改革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关于“三定方案”工作,一是在区主要领导的带领下,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湘湖管理局等部门负责人前往开福区洪山管理局考察学习。二是市委编办于2021年3月到湘湖管理局专题调研了机构编制工作。三是将积极配合市委、区委编办制定湘湖管理局“三定方案”,结合湘湖工作实际修改完善了《长沙市湘湖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责职能(修订稿)》。

关于政企改革,局党委始终坚持企业稳定发展和“改企”改革同步抓的思路。一方面政企改革的目的是促进企业发展,近年来湘湖管理局以党建为引领,不断优化和调整企业经营格局,逐步完善企业人事、财务、项目管理各项制度,加大企业绩效考核力度,促进了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另一方面,针对企业资产不清、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全力推动企业理顺体制工作,选举产生43名理顺体制代表,成立了清产核资、制度构建、产权认定三个工作组,指导召开了6次代表大会。目前清产核资工作已完成,部分历史遗留问题有效解决,相关工作有序推进,企业各项机制不断同步完善。

6.街道党政班子无任命文、无公章。

整改情况:一是向芙蓉区委递交了《关于请求明确长沙市芙蓉区湘湖街道领导班子任职的请示》,报请区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解决有关干部任命问题。二是刻印了“中共长沙市芙蓉区湘湖街道工作委员会”公章,并重新修改制订了《长沙市湘湖管理局公章管理制度》《长沙市芙蓉区湘湖办事处公章管理制度》。

7.历史违建拆除工作推进不力,新增违建管控乏力;对街道执法队管理指导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市控违办下达的历史违章拆除任务,已拆除35处,目前还剩余的11处均符合《长沙市违法建设分类处置指导意见》,经市违控办认可暂缓拆除。至此,2016年以来摸排的历史违章均已拆除或甄别销案。二是严控新增违章,通过清产核查,聘请了专业机构对企业有土地证、无房产证的建筑进行了全面测绘,积极对接省、市国土和规划部门逐步补办手续,目前已完成五金区6号栋4500平方米的房产手续补办。三是切实加强对执法中队的管理和指导,全面加强对执法中队的人事、事务及财务的管理监控。

8.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存在落差。

整改情况:成立了相关小区消防隐患整改工作小组,定期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督促小区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制定了消防隐患整改倒计时工作表。

(三)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9.认识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邀请市委党校老师对全体社区两委成员、企业党组织书记进行了意识形态专题培训。二是制定下发《社区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细则》,并组织社区企业党组织书记逐条学习,确保局党委下属党组织书记知晓意识形态工作抓什么,怎么抓。三是定期召开了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各企业、社区党组织书记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研判,提升分析研判的针对性。

10.资料补的痕迹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书记对相关社区书记进行约谈,对年度述职报告不认真不细致的班子成员进行约谈,要求严肃认真整改,以后坚决杜绝补资料、网上复制情况发生。二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了《芙蓉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方案》。三是强化动态督查整改,年初制定督查方案,年底对社区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11.阵地建设管控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了全体党员干部学习《2021年全区意识形态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并对意识形态专干进行专题培训,确保全体党员干部知晓。二是根据《湘湖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的工作方案》,动态完善“五类人群七类阵地”台账,对辖区范围每月进行了全面排查。三是严格落实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进一步强化各级网络意识形态责任落实,组织全体干部学习《芙蓉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网络行为规范》《关于规范使用微信、QQ等即时通讯工具推进落实工作的通知》,使全体干部知网敬网,规范自己的网络行为。

(四)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不力的问题。

12.6处不属于“停车棚——有顶无围合”的违法建筑疑似虚假销号。文明创建工作督查重痕迹、轻实效。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全面排查,对所有已上报的卫星图斑剔除建筑进再次核实情况,杜绝出现条款运用错误。二是定期邀请有关专家领导对城管系统工作人员开展针对性的系列业务知识培训,提升一线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整章建制、落实责任,进一步完善城管系统相关工作制度和问责制度,明确分工,确保责任上肩。二是在文明创建工作中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具体责任。制定问题责任清单,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落实好文明创建督查各项工作。明确以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为主要工作任务,实事求是、及时发布督查通报,坚决杜绝重痕迹、轻实效、督查流于形式等问题。

(五)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13.领导干部违规使用办公用房。

整改情况:一是有关干部职工已按要求整改到位。二是在全局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文件精神。

14.无依据发放津补贴。

整改情况:对签约、扫尾、目标考核奖等津补贴进行了全面排查,相关超标准、超范围发放的奖金已于2020年11月23日退回到区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账户。

15.工会经费违规列支。

整改情况:严格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制度,明确“三八妇女节”活动经费、离退休人员过节物资经费按照有关规定由行政账户直接支付,并确保当年费用当年支出。

(六)关于与依法廉洁用权有差距的问题。

16.通过虚假项目骗取创业担保贷款,导致财政资金受损。

整改情况:对街道、社区创业贷款及各项民生资金经办人员进行了业务知识培训和廉政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廉政意识。对劳保站长、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进行教育提醒,提前做好风险防控,加强监督。严格依法依规按流程办事,正确把握好各项政策尺度,严格把好各级审核关。

17.条线把关不严,虚报虚套现象多发。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关于开展党建活动经费、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使用和管理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对党建经费进一步规范。对有关社区“温暖冬季平安社区”活动经费进行了清查,清查出的多余款项由制作单位退回到区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专户。二是严格按照《关于调整〈长沙市湘湖管理局(湘湖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长湘湖政发〔2021〕1号)要求到指定的商家进行宣传制作。三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审批流程的通知》(长湘湖政发〔2020〕7号)要求,由财务科加强审核把关,防止虚假报账、重复报账、套取资金。

18.征地拆迁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征地拆迁相关政策,对支持该项目征收工作、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被征收对象(含被征收关系人),符合突发重点意外事故、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等情况确有搬迁困难的,采取本人申请、社区确认的方式按照标准发放房屋搬迁补助。

(七)关于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19.工程项目履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了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工程项目管理,2021年3月9日印发了《关于调整〈长沙市湘湖管理局(湘湖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其附件2《长沙市湘湖管理局(湘湖街道办事处)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对项目管理进行了全面规范。二是由局规划建设科归口负责监管把关,进一步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管,查漏补缺,严格审批程序。由合作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协助,严把项目合同审查规范关。

20.采购(询价)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调整〈长沙市湘湖管理局(湘湖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明确采购由财务科归口管理。二是按《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长财采购〔2021〕5号文件精神,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确定了3家公司作为湘湖管理局的供应商,明确供应商服务内容和范围,明确印刷、广告、宣传活动各服务内容的定价,杜绝询价流于形式行为。三是由局财务科、纪检监察室定期对全局采购行为进行督查检查,全面规范采购行为,严肃追究报价超预算、未按政府采购流程实施等行为责任。

21.账务清理不及时,管理较乱。

整改情况:一是对街道2001年至2021年的所有账目进行了清理,对大额资金挂往来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局党委会对往来账目一一进行讨论研究,并根据情况正在进行经费追回、调账处理、拨款、退款等处理。二是制定了《湖南省三湘南湖大市场实业总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对银行账户开(销)户、资金转存划拨等审批程序提出了具体要求;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审批流程》,完善了总公司的资金审批流程和报账流程;印发了《长沙市湘湖管理局局属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对总公司的财务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了《湖南省三湘南湖大市场实业总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明确了合同签订由总公司律师预审把关。三是严格区分街道财务和总公司财务,确定各自的退休干部活动费用各自负责,分开核算。

22.管理局对局属企业财务监督乏力。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局属企业自查自纠,聘请了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四城一酒店”历年来的账务进行了审计,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督促其立行立改,会计师事务所协助企业制定和完善了财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二是制定了适用于湖南省三湘南湖大市场实业总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办法》《收入成本费用核算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等规定。

(八)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乏力的问题。

23.党委总揽全局、指导发展的作用发挥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长沙市湘湖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责职能(修订稿)》,进一步明晰6个内设机构的职能职责。二是强化党的建设,把局属企业党建作为管企业、兴企业的重要抓手,在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中有声音、有智慧、有支持,联合市场两新党组织面向市场全体经营户开展服务商户活动,实现市场发展同频共振、互促双赢;强化机关与企业联点机制,积极协调市、区商务局开展各类宣传促销活动,采取直播引流等方式,实现销售多元化;帮助企业解决税务问题,争取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企业招商稳商,解决空置门面问题;打造了“三湘智慧城”和“购物放心街”,引进了“三湘V机电”,推出了三湘南湖微信公众号。三是修订印发了《长沙市湘湖管理局局属企业财务管理办法》《湘湖管理局局属企业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细则》和《2021年局属企业绩效考核奖惩实施办法》,对“四城一酒店”采取目标管理考核模式,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决策重大事项,召开企业经济工作会表彰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对年度收支预算和决算进行通报确认。四是严格按照要求对重大火灾隐患“一单四制”完善落实,并举一反三加强隐患排查,强化监督检查和隐患整改,做好全局的安全生产工作。

24.党委履行自身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于2021年1月修改完善《湘湖管理局2020年度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强化对临聘人员管理。明确部门联动,形成考核合力,及时进行情况收集,严格考核要求和标准。

25.为民服务、履职担当意识不够。

整改情况:强调领导干部提高政治站位,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并讲究工作方式方法,提升服务意识。进一步压实党政班子“一岗双责”,督促班子以身作则、做好示范。

26.“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2020年12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局党委会议、局党政联席会议有关事项的通知》,严格区分局党委会、局党政联席会议,并对相关会议的召开程序、议题申报等事项作进一步规范。修改完善了《关于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落实把“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作为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措施,推进集体决策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27.管理局党委执行民主议事决策程序不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局党委会议、局党政联席会议有关事项的通知》,规范会前沟通、议题申报、资料准备等,提高会议效率。明确局非党委委员班子成员按工作需要列席局党委会议,同时严格按照要求落实项目申请报告制度。

(九)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28.主体责任未压实。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要求,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次,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谈话。进行廉政风险研判,并及时处理问题。二是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人员日常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对局机关各科室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了清查确认,统一人员去向牌,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给予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取消年终评优资格等处理。三是对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组织学习,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遵纪守规、廉洁从政。四是安排专人跟进、上门沟通,于2021年2月26日解决办理好颜家嘴22户业主不动产权证。五是为向阳湖居民先后解决资料搜集、重新测绘、消防建设、合同重签、面积界定、报建图纸、政策支持、经费减免等8大问题,不动产权栋证已于2021年4月27日办理完毕。

29.与做好党纪条规的“执行者”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对近五年来局纪委办理的所有案件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五年来的案卷资料逐一深查细究,并以此为戒,在今后开展执纪监督工作中对标最新条文、注重把握细节、严守规矩程序。二是通过学习强国、三湘风纪等载体,引导纪检干部加强专业学习,加强业务培训,全面提升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三是对全局在职在编干部职工2017年以来的婚丧喜庆情况以及与之对应的工会慰问情况进行了专项整治,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及时依规依纪严肃认真处理,在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监督。

(十)关于党组织建设不到位,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30.党建工作虚化、弱化、边缘化。

整改情况:一是对各社区党组织委员进行补选。二是严格落实区委组织部要求,制定《湘湖管理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在2020年度绩效考核中对党建考核没有评为优秀的社区书记,其个人年度绩效考核一律不评为优秀。三是制定《关于开展党建活动经费、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使用和管理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对党建活动经费和党组织工作经费使用管理进行全面整改,实行外出学习报批程序,对经费使用范围标准、管理监督等提出具体要求。四是在发展党员工作开展前组织专题业务培训,严格规范发展流程,相关人员进行签字确认。四是全面清查局机关、各社区、局属企业及两新党组织等从事党建工作的人员身份,确保只由党员担任党建专干。

3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置。

整改情况:对两新党组织书记进行党务工作培训,不定期对两新党组织进行党建工作督查。每月初定期对长沙智慧党建系统资料进行检查,对“三会一课”的上传情况和开展情况等程序有遗漏、资料不完整、未开展的,进行督促并要求及时整改。

32.基层党建活动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举一反三,对全局(街)党建、财务相关人员重申纪律。二是组织学习《关于开展党建活动经费、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使用和管理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活动经费、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使用和管理的通知》的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十一)关于人事管理混乱的问题。

33.违反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干部。

整改情况:相关违反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情况已整改到位。

34.混岗现象严重。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6月1日将4名在局属企业上班的工作人员调回到局企管科工作。二是明确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和担任企业理顺体制代表名单的2人,在完成企业理顺体制工作后进行岗位调整。

35.重点岗位干部长期不交流。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4名社区书记至新的工作岗位,二是调整纪检监察室、党政综合办、公共服务办、城市管理办、部门负责人。

36.编制问题久拖不决。

整改情况:经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委编办认定:两名人员的编制问题不符合政策解决范畴,无法支持二人解决在编身份的诉求。目前仍只能按湘湖管理局下属企业干部身份,并享受在编制干部同等待遇。二人将作为历史遗留问题,在推进理顺企业体制工作中积极稳妥的解决。

37.日常管理和考核松散。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局属企业绩效考核奖惩实施办法》的通知,对企业实行综合考核的同时加大对企业中层干部的考核力度,并严格执行。二是将局属企业6名在编人员2020年度纳入机关年度绩效考核,结合所在企业反馈的履职实绩表现甄别考核等次,进行了岗位调整后,6人纳入2021年在编人员规范化管理考核。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一以贯之抓好整改落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存在的主要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和清单要求,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成果导向,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旗帜鲜明讲政治的具体行动和检验“两个维护”的具体表现,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

(二)深化标本兼治,一以贯之抓牢整改成果。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充分发挥标本兼治作用,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认真总结、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既立足治标,落实“当下改”的举措,也着眼治本,探索“长久立”的机制。

(三)总结经验做法,一以贯之抓紧工作推进。在今后的工作中,特别是企业体制改革推进工作,将进一步抓实“研究部署、协调推进、总结提升”每个阶段,进一步推进“严格对标对表、精细分解分工、接受干群监督、深化成果运用”每个环节,尽最大努力争取湘湖管理局理顺体制工作尽快高质量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31-82283060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湘湖路198号

邮政编码:410001

中共长沙市湘湖管理局委员会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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