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关于“减轻校外培训负担”致家长朋友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 : 2021-08-26     来源:芙蓉区教育局     字体大小:

尊敬的家长朋友: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芙蓉教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提出了强有力的监管举措,这是党中央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为积极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广大中小学生及家长的权益,特向广大家长朋友发出倡议。

一、深刻领会“双减”精神,做教育综合改革的拥护者

《意见》的出台,体现了党和国家增进人民福祉、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决心。近年来,一些校外培训机构违背教育规律,贩卖教育焦虑,一定程度上扰乱了教育生态,致使孩子们“白加黑”“5+2”地学习,学业负担沉重,苦不堪言,家庭校外培训经济负担也越来越重。为此,《意见》不仅提出了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的系列规定,也提出了整体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等具体措施。建议家长朋友仔细阅读《意见》全文30条,全面了解“双减”政策,深刻领会“双减”精神。“双减”工作,是一次涉及到从教育内部到外部的整体改革举措,是确保未来我国教育健康良性发展的行动指南,更是促进广大中小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的战略部署,意义深远。

二、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做孩子健康成长的守护者

每个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成龙成凤,但是孩子的成长有着其自身的发展规律,不管是学校教育还是家庭教育,都要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前提下,对孩子实施教育影响。希望家长朋友们转变教育观念,努力破除“抢跑文化”“超前教育”“剧场效应”等功利思想,不要过度焦虑,切忌把“考高分”凌驾于孩子的身心健康之上,而是要尊重孩子天性,挖掘孩子与众不同的潜能和天赋,引导他们成人成才。同时,建议家长朋友们将“成长权”还给孩子,帮助他们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培养独立思考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

活动是唤醒和培养孩子能力最有效的途径。建议家长朋友们利用节假日,多带您的孩子到体育馆、图书馆、少年宫、青少年宫、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综合实践基地等场馆,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既能融洽亲子关系,又可以帮孩子们开发潜力、拓展视野、增长才干。何乐而不为呢?

三、共同参与“双减”,做良好教育生态的维护者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同时向校外培训机构提出“十条禁令”,特告知家长朋友,希望大家支持配合,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十条禁令”如下:

①严禁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②严禁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超过60个课时的培训费用;

③严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晚于21:00;

④严禁超标超前培训;

⑤严禁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

⑥严禁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兼职兼课和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教师从事学科类培训;

⑦严禁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及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⑧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提供境外教育课程;

⑨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

⑩严禁学科类培训机构上市融资,进行资本化运作。

请广大家长配合相关部门监管培训学校办学行为。如发现校外培训机构存在上述违规培训行为,请立即向我们举报,我们将依法为举报者保密。举报电话:84683246,84683253。

各位家长朋友,关爱每一个孩子,引导和促进孩子们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是家庭、学校和社会义不容辞的共同责任。让我们树立科学的育人观、人才观,理性面对校外培训,为孩子多彩人生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芙蓉区教育局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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