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应急管理局关于《长沙市芙蓉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一、预案编制的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湖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长沙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长沙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修改起草新的《长沙市芙蓉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二、预案编制的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紧急救助能力。
三、预案编制的内容
《预案》分为: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灾害救助准备、区级应急响应、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保障措施、附则等八个部分。
(一)基本工作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坚持社会互助、群众自救,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
(二)响应级别:
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设定Ⅳ、Ⅲ、Ⅱ、Ⅰ四个区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等级。
四、工作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坚持社会互助、群众自救,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
长沙市芙蓉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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