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金融事务中心关于《长沙市芙蓉区企业信用类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2025年8月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湖南金融“五篇大文章”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5〕31号)指出,完善金融“五篇大文章”风险补偿机制,用好各类贴息政策。2025年5月19日,《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金发〔2025〕21号)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综合运用风险补偿、担保费补贴、业务奖补等方式,加大对小微企业融资增信支持。2023年9月25日,《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发〔2023〕15号)明确提出,切实降低融资成本和探索建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两项工作任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金融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做好普惠金融“大文章”,推动芙蓉区金融高质量发展,区金融事务中心草拟《长沙市芙蓉区企业信用类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
(一)《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湖南金融“五篇大文章”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5〕31号)
(二)《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金发〔2025〕21号)
(三)《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发〔2023〕15号)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八章二十七条,包括总则、组织与实施、参与主体、贷款要素、贷款流程、风险补偿流程、监督与约束、附则。办法旨在通过建立信贷风险补偿机制,更好发挥财政风险补偿资金的增信功能和撬动作用,缓解企业融资难题。
第一章包括五条内容:第一条明确《管理办法》制定依据文件,第二条至第四条分别明确风补资金定义、信用类贷款定义和不良贷款定义,第五条说明风补资金主要来源。
第二章包括两条内容:第六条明确风补资金管理负责部门,第七条明确风补资金每家银行的分配额度。
第三章包括三条内容:第八条至第十条明确符合支持范围的企业、合作银行以及合作担保机构的条件。
第四章包括四条内容:第十一条至第十四条分别明确企业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和贷款用途。
第五章包括一条内容:第十五条明确企业申请享受风补的贷款流程及申请材料。
第六章包括五条内容:第十六条明确贷款本金发生损失时政府、合作金融机构的承担比例,第十七条至第二十条明确逾期贷款的项目补偿申报、项目补偿审核、项目追偿、项目核销等具体内容。
第七章包括五条内容: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五条明确《管理办法》监督与约束情形。
第八章包括两条内容:第二十六条明确《管理办法》由相关部门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明确《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时间以及有效期。
长沙市芙蓉区金融事务中心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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