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 : 2022-03-11     来源:长沙市芙蓉区行政执法局     字体大小:

2021年,长沙市芙蓉区行政执法局致力于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基础信息化、管理精细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执法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一、坚持问题导向,完善“三项制度”的体系化建设。

针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行为不文明、执法流程不明晰等问题,制定了《长沙市芙蓉区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长沙市芙蓉区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长沙市芙蓉区行政执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切实强化内部管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同时,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湘政办发〔2019〕53号)及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长政办发〔2019〕32号)等精神,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在原制度基础上不断更新完善,实现“三项制度”体系既与上级制度融入、接轨,又符合执法改革创新发展的实际需求,形成了较完善的制度体系。

二、规范执法行为,实现科学高效的一体化模式。

一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建立了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集中公示权责清单、行政处罚决定书、监督维权渠道等内容,实现了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公开。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时统一规范着装、主动亮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明确行政执法行为事后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程序和公开期限等事项,严格审查审批,完善信用体系建设,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在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根据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的性质及流程等,规范《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等20余类执法文书格式,明确执法案卷制作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规范准确。

三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都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实行案审会集体讨论制度,由案审会成员共同参与,负责对全局重大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审核和集体讨论,强化对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监督。成立“法律顾问团+27名专业法制员”的法制审核团队,夯实案件法制审核基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经由案件承办人、办案机构负责人、法制审核人员及主管领导“四级”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所有案件执法主体合法、程序规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等。

三、加强执行力度,推进三项制度的常态化管理。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局长为履行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第一责任人,由法制科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协调机制建立和运行情况跟踪。强化培训指导,通过法制培训、法制大讲堂、视频学习、骨干培训等方式将制度落实到执法实践中,形成常态化培训机制,加快执法人员由“专科医生”向“全科医生”的转变,提升执法人员综合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加强对“三项制度”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将其作为案卷评查、案件审核、绩效考核、执法督查的重点内容,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确保依法执法、依法行政,形成“三项制度”的常态化管理。

长沙市芙蓉区行政执法局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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